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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8

    宋昂都能勃`起。他喜欢宋明武身上的味道,喜欢他站在厨房里打理食物的样子,宋昂一回家冰箱里都是满的。宋明武和一个满了的冰箱,对他来说就是全部的安全感。

“为什么我会这么喜欢你。”宋昂低喃,沉醉在男人深邃的目光中。

宋明武摸摸他的侧脸,手掌抱着他的半边脸颊,拇指轻轻刮弄他的脸蛋。宋昂偏过头来,温顺地在他的手掌心里蹭动,宋明武感觉到手掌的纹路都微微发热,他的指尖沾到宋昂眼角的湿意,他嘲笑宋昂,挺身插入,“喜欢我不好吗?”

宋昂声音陡然拔高,“没让你动啊——”

宋明武用力至上而下将他贯穿,“你不喜欢我还想喜欢谁,嗯?”

“不是……嘤嗯……”宋昂只来得及攀住他的肩膀,咬他的肩膀,“哎你……你慢一点……”

宋明武太清楚他在床上的习惯了,给点自由就浪的没边,非要按在床上cao得一点空隙都没有了才肯乖乖收起他那套作妖的坏毛病,要不然是绝对一点便宜都不会给人占了。他索性懒得跟他废话,直接拉开两腿腿捅进去,那个贪吃的地方把他咬的死死的,跟上面那张一样不肯吃亏。

架子床震得嘎吱嘎吱响。宋昂却无暇分心,他咬着嘴唇脸涨得通红,满眼全是情`欲。他揪着床单,隐晦的嘤嗯声从齿间漏出来。宋明武大力挺送,问他,“还喜欢谁,嗯?宝贝还想喜欢谁?说出来。”

宋昂摇着头,甩开满眼的眼泪,被他强制掰开嘴巴,崩溃地哭,“没有了……没有了……”

宋明武吻掉他的眼泪,带他一起进入高`潮。宋昂濒死般痉挛颤抖,表情脆弱却艳丽,泪痕清浅,眼睫湿透几乎无法抖开。月光照耀,宋明武屏息亲吻摇落在少年肩膀上的树影,他想起曾经冬日里萤火照亮的阴香树和漫天而来的芒草,少年宛如蝴蝶轻轻落在他的身边。

文清的考验宋昂通过了。

一个月后宋昂的人事调动通知下来了,他的打印桌还没坐热就收拾箱子搬到主楼去了,在办公室里也应起了不少的话题。

宋昂又开始重现适应环境。文清带人的手法和周建不同。这女人要不是生不逢时肯定是做指挥官的。她手底下的人不多,但个个都是能打能干的,特长各异,功能有别,一颗子弹一个敌人,指哪儿打哪儿毫不含糊。他们上班时间弹性自由,但要24小时开机随叫随到,宋昂在她手里被训得跟条狗似的。有时候他半个月都闲在办公室上网,有的时候出差连喝一个星期,每天早上在不同的地方醒来连自己什么时候倒的都记不清楚。

有天晚上宋昂给宋明武打电话,在五星级酒店高级套房一边吐一边哭,哭完了就发酒疯,“我不要喝了,我要回家,你来接我,我要回家,我不喝了......”

宋明武在电话那一头心疼得不得了,“好了好了,明天就回家了,我去机场接你好不好?”

宋昂摔手机,“你来这里接我!”

“是是是,我现在出门去机场飞过去接你。”

宋昂背靠着马桶,屈腿抱着自己,很委屈,“今天那个卖饼干的送了我们好多东西,手机六千多块钱一部的,听说能有指纹识别功能,你喜不喜欢,我带回去给你。”

宋明武宁愿他自己摔得开心,“不喜欢,我不用指纹识别。”

“那不给你了。我自己用。才不稀罕给你。”他这样说着,却一边失望地吧嗒吧嗒掉眼泪,“我喝了那么多才给你换一部手机,你为什么不喜欢?”

宋明武想把他搂在怀里,他想象得到他的男孩是怎么哭的。他叹息,低声说,“我只喜欢你,宝贝,你不在家里我拿个手机也不能把它当着是你啊。”

宋昂捂着嘴巴不停掉眼泪,哭得嗓子一抽一抽的,额前的头发早就被汗浸湿了。他浑身发冷,可这一次没有人凌晨半夜到酒店里来给他一个温暖的拥抱。

年终算业绩的时候,文清特地点了宋昂的名字,说小宋虽然是今年才来的,但是表现很好。文清不经常表扬手下,宋昂心里不免有些自满。公司里很多人都知道,文姐手下一个小毕业生花样多很能干,特地从行政岗位上调来的,很多重大接待都有他在。文清那个地方虽然苦,但是待遇好,且不说工资和各种隐性福利,现在公司里中高层级别的管理干部基本上都在她那儿呆过,是一条往上爬的必经之路,何况宋昂年轻冒尖,可谓前程无量。

年前宋昂忙到了年三十才能回家。他今年还在宋家过,和宋明武说好了,下了班回家吃饭。办公室里人走得都差不多了,空荡荡的,大部分人提前几天买票回家了,宋昂毕竟资历最小,不好请假,在办公室里呆坐了一天,电脑看得眼睛疼,走到公共吸烟区去抽根烟。

周建许久没见到他,逮着少年大大方方在吸烟区抽烟,“还没走呢?今年不回家?”

宋昂也有些意外,“周经理也没走啊。”

第二十四章

开春重溪的房子贷款全部还完。宋明武结束了漫长的房奴生涯,完全拥有了人生里的第一套房子。他想花点钱把房子装修一下,拓宽主卧室,把黄海平原来那间改成书房给宋昂用。因为装修经验不足,他去建材市场挑东西,左左右右选不过来,也不知道宋昂喜欢什么样儿的。

后来市医院那个杨医生给他介绍了做家居装修的一个朋友过去,倒是解决了不少麻烦。周末宋明武本来想和宋昂一起去挑家具的,结果宋昂被文清叫走加班去了。陪宋明武的人就变成了杨纬岚。

“年轻人比较喜欢休闲一点的,价格没那么贵,过几年不喜欢了还能再换。”杨纬岚笑笑,“你爱人年纪比你小很多吗?”

宋明武点头,“刚参加工作不久,我看他每天也挺辛苦,东西换好一点让他也舒服一点。也不用太花哨,主要是实用的就行。”

杨纬岚给他挑了白橡木的床,“我个人偏向于大地色系,颜色搭配起来比较容易,男女都适合,居家气息浓。女孩子可能的话我建议选白橡木,感觉更柔和一点。深色的木头太硬了,估计你爱人不喜欢。梳妆台可以不用那么大,多大都不够她们摆化妆品的。”

宋明武没刻意点破女孩子的问题。他挺喜欢白橡木,纹路细腻,质感平滑,木头没上油还能闻到淡淡的香气,四角各一个矮小的床柱,样式是经典款,很耐看。宋昂还很年轻,配这样柔和的颜色会很有味道。

“那就这张吧,一米八的是吧?”

“够吗?我看两米比较好。”

这张床近一万块钱,杨纬岚本来是想送他的,但是有点担心他接受不了。刷卡的时候他试探性地把卡递了上去说恭喜你结束房奴生涯,就当送你个礼物吧。宋明武说,杨医生是怕等会儿刷卡机说余额不足想给我解个围吧?杨纬岚把卡收了回去,不勉强。但他挺好奇的,一万块钱买一张床对宋明武来说算得上奢侈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