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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步风晴☆、亏本买卖-1-10金万两走路从来不抬头,所以他直接就跟这蹲在他面前的人对上了眼儿。“!……”“给点吃的,我给你干活。”金万两眨眨眼睛,打量了他一番。这人估计不到三十岁,身上的粗布衣服虽然破了几个洞,但却还算干净,闻不出什麽臭味、汗酸味,头发有些凌乱,用一根粗布条绑著,顶上粘了几根干草,脸上蹭了不少灰看不清楚样貌,身体倒是看著就结实。金万两琢磨了一下,小心问道:“只要吃的?”“还要住的。”“工钱呢?”“不要。”“分红、福利、医药费用、零花钱?”“什麽都不要!”那人回答得十分笃定。金万两这下动了心,一忍不住,小算盘就打得劈里啪啦响。他店里正缺一个能干力气活的年轻人呢,可要花上一月三钱银子雇个人他却又觉得有点吃亏,要是这人真的就只想解决三餐和住宿的话,一个月的费用大概也就一钱银子不到,至於住的地方,他家的宅子反正还有空著的房间,随便找个地方也够他住了。况且这人看起来也不像是骗子……“……嗯,好吧,看你这样子也怪是可怜的,就跟著我回去吧。”金万两展开手里的破扇子扇了扇问:“你叫什麽名字?识字吗?”“认字的,不过……名字嘛……恩人给我衣食和栖身之地,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不如就麻烦请恩人给起个新名字吧,今後我为恩人鞍前马後,也好方便恩人使唤。”金万两被他一口一个的恩人捧得心里乐开了花,觉得人生简直就在此刻伟大光辉到了巅峰,禁不住自己都觉得自己乐善好施,实在是个大好人,便摇头尾巴晃的乐道:“好说,好说……你就跟著我姓金好了,叫……元宝如何。”那人听见这名字嘴角抽了抽,答道:“囧……好个富贵的名字,元宝谢过恩人。”条件谈好了,名字也起好了,金万两摇著已经露了一条扇骨的扇子,领著元宝就往回家的路上去。到了家得先给他洗洗干净,检查检查身体,可别是看著挺好却不中用,然後让满仓叔教给他要干的活,劈柴、烧水、打扫、种菜、搬运、修剪花草……最好他连做饭也能学会,这样就可以把厨娘也省了。正寻思著,金万两突然眼前一亮,停住了脚步,後面跟著的元宝险些就撞在他的身上。“恩人?”“夏日炎炎,不如让我带你去河边清凉清凉吧。”金万两说完就转身往河边的方向走,身後的元宝嘴角抽搐──这阳春三月的,哪里来的炎炎夏日呢?这时候去河边,难道他是想……他猜对了!半个时辰之後,两人终於走到了城南的小河边。金万两指了指河水笑眯眯道:“哎呀!河水这麽清凉,元宝你不如就去沐个浴,今後是我金家的人了,那可得要整洁干净。”囧……这人果真是和传说中的一样小气加财迷,竟是连烧个洗澡水也舍不得。元宝无奈的蹲下试了试水,揶揄道:“这样正好,既能省下烧水的柴火,又不必浪费自己的水,恩人真是持家有方啊!”金万两丝毫不觉得难堪,反而觉得这人非常的合他心意,开心不已,看著背对他脱了衣服下水的金元宝得意道:“正是,正是,这河水现下也没人来洗,干净得很!干净得很!而且洗冷水澡还能锻炼身体,大大的有益处!”金元宝背对著金万两不出声,露在水面上的肩膀微微发抖,过了一会儿才咬著牙半笑不笑得转过身来道:“恩人说得极是,不过……恩人你在这里吹风万一受了寒,回去还得花药费,不如恩人去城郊的小茶铺等等我,待我洗干净了再去寻你?”金万两想了想,觉得他说得也有道理,而且一个臭男人洗澡也没什麽好看,倒不如去城郊的茶铺蹭个热水喝,便收起破扇子道:“那你且洗,我去茶铺等你。”等那小气财迷的男人走得没有了影子,元宝才从冷水里趟上岸边,冷风一吹,冻得连牙齿都打颤,身後不远的树影里走出个黑衣黑面的人来,低声道:“少爷……”金万两这去茶铺的一路上心里可都没闲下来,来来回回的盘算著。这会儿虽说还是春天,但既然元宝已经不觉得河水冰冷,每天晚上来这里洗澡倒是省了柴火钱。不过,他的店离这城南来回将近一个时辰,若是早放他一个时辰的工,那就得耽误家里和店里的活;可要是不放他这一个时辰,又怕他哪天嫌弃辛苦不愿意留下来,那这廉价的劳力可就飞了,再也找不著这麽合算的了。合计来合计去,金万两想到了个折中的办法──两天洗一次,这样算起来,就是两天放他一个时辰的工,平均每天半个时辰,只要让他早点起床将这半个时辰补上,那就稳赚不赔了。想出了办法,金万两心情大好,连步子也快了,远远看见茶铺的旗就情不自禁的哼起了小曲。曲周县城不大,金家祖上也曾是县里有点名气的大商贾,只不过几代单传,到了金万两他爹这一辈竟是就给宠坏了,正经生意半点不行,吃喝嫖赌倒是样样精通,偌大的家业给败得只剩下个古玩珍宝店勉强支撑著,要不是他爹人死得早,现如今恐怕早就蹲在街头乞讨去了。所以,金万两尽管财迷还小气,但对乞讨、卖身的人偶尔也还能挤出那麽点善心来,当然了,前提是不要让他捐助一文钱,亏本的买卖他可是不做的。“呦,这不是金老板嘛!怎麽?这是去河边散步?”小贾随意抹了一把桌子,放上个大茶碗,照旧提著壶倒了一大碗白开水,让金万两坐了。“新招了夥计,带他附近转转,省的以後迷路找不到铺子。”金万两收起扇子揣在袖子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答话,双手捧在碗边借著热水的温度暖著手。他在曲周小气早就出了大名,竟然会花银子请了夥计,这可算是今天一大早听说的最爆炸的新鲜事了。周围坐著的几个零星的知道他底细的人禁不住将他好是打量了一大番。金万两这名字土气又老气,但其实他只不过二十出头,脸上带著点假精明,眉眼倒是灵秀好看得紧,微笑起来嘴角就会露出两个酒窝,只看长相的话,那真是白白嫩嫩又讨人喜欢。他今天穿戴没什麽特别之处,万年不变的青色长衫,腰间是条已经洗得褪色的水蓝腰带,左边挂著个平安如意扣,穗子上也有些脱丝的痕迹,穷酸相还是一如往常,半点没有老板的样子。“店里生意这麽好的话,以後可得请金老板多多照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