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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节作者君烧掉了一半脑细胞。 其实太傅其实一开始就说了:你得多听,但是为王要独立下决断。我的意见是BALABLABLABALA,这样可以保殿下一世平安。 夏喵:好的我听懂了,我的决定是——我,要,浪! 夏喵其实之前一直以为他和诸多系统文一样,有这样那样的限制。 但是其实这个系统是“幼妖抚育系统”呀!一切以他的成长为目的,做任务是手段。 所以当他想要承担起他本不需要承担的责任,改变他本没有必要改变的东西的才算成长。否则任务做再多都没用,人的心没有成长。 成长就是——主动的愿意去背负起什么,无论是家庭也好,责任也好,社会也好,祖国的未来也好。 我们家夏喵长大了呢~ PS:啥?你说夏喵狠起来连自己都坑……嗯……………………咳。 ===== 说到管仲……你们肯定听过管鲍之交。 这位其实真的不是很出名,因为儒家讨厌他=w=当然还有别的原因,你们自由心证啊我不说。 儒家讨厌他的主要理由是,他帮着齐国崛起,却不帮周天子。 但是作者君研究了一下他的生平之后,觉得这位的思维太厉害了,除了文中三条之外,他还做了好多。 譬如: 对内鼓励消费,甚至接受奢侈品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建立国企。 对外降低关税,造商道鼓励外国商人前来贸易。 人分士(兵士)农工商各司其职,互相扶持,分业而居 国内按照地区情况进行划分,譬如某块地方种田就一心种田,别的事由别的地方来干。 盐国家收购,铁自由买卖,但是官府收利润。 没有规定土地私有,但是有了这个概念。 藏税于物,把商品需要交纳的税务放在货物本身中,而不是单独作为一个税务。 大概感觉就是按照现在的税务……你本来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个人所得税,迷迷糊糊还挺开心,但是现在得汇算清缴年底一次性交,还能明明白白给你看到自己交了多少钱。 这感觉别提了……但凡工作党都懂。 管仲是“以法治国”但是他和商鞅的举动不太一样,他其实是以民众思想接受为主。 讲白了就是商鞅:这是法律,你必须得遵守。犯法!罚! 管仲:这是法律,你看明白了吗?没问题吧?你说你这样是不是不对呀?知道错就好,罚。 (小声叽咕:虽然看起来差不多但是齐国的法律比秦朝要宽松一些) 另外还有粮食的宏观调控。 还有某一个女性的古老职业就是他建起来了……将某职业拿到了明面上(咳) 猕猴桃的藤、叶的确有黏糊糊胶水一样的东西,老一辈应该知道。 嘎嘎嘎嘎 先解释一下为啥不做水泥。 土法制水泥三要素:黏土(有)石灰(有)石膏(……没有) 是的,河北没有石膏。 要做肯定能做,运过来就是了,但是造价高啊。所以我们还是继续造三合土叭。 而且三合土其实还有一个优势,越打越结实(喂) 第34章大汉华章(32) “村必建两坑,粪尿分集,以户为单位,将家中秽物交于村,若有违者,役三日。” “村长、里正须得想出可行、公正之法,以用粪肥,” “坑边需要架构明显护栏,寡人不想听闻有人因此出事。” 夏安然顶着周围人难以言喻的表情踩在田垄之间,神色淡淡:“若尔等认真育肥,待到来年,土地便不用轮更了。” 农家肥对于土地的作用并不仅仅是出于让植物加速生长的目的。对比针对植物各生长期起效的化肥,农家肥服务的对象与其说是农作物,不如说是土地本身。 水稻田长期灌水,对于土地来说这些水分其实就等于在土层上方持续不断得施加压力,这会使得土壤表层以下极易板结。即便乍一看来水稻田的表层多以泥泞柔软的姿态出现,但只要以手伸入便可知晓稻田土的下层有多坚硬,那是连成年人都无法轻易捣散的重量。 姑且不讨论这样的环境是否适宜水稻本身生长,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缺氧的环境并不适合于微生物生存。 微生物是一整个生态链的源头,因此也可以说水稻田的生态比之普通的田地要更为脆弱。 而在田地空闲时候向下加入底肥,此举并不是为了给予植物的粮食,而是以农家肥投喂微生物。农家肥被埋到土下后,在其分解过程中,成为了地底下的微生物的口粮和繁殖的基床,同时分解有机质疏松土壤。 等到加水之后,这些微生物会养育蜉蝣动植物,而这些又能引来以此为食的动物,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 在没有化肥农药的时代,这种生态圈对于稻田的粮产格外重要。 其实夏安然本以为关于堆制肥料的讯息下达之后能够得到农人自发执行,毕竟在他心里头后世农人对于肥这件事是极其在意的,甚至比起好用的工具更加关注。却没有想到民众对于这件事情存在有顾忌,还有一些谈不上可爱的小心思在。 中山国已经是较为富裕的地区。但可能也是因为中山国本身农地的产出已经足够傲视大部分农产区,所以以民众的想象便觉得就算施了肥,产量增长也就这样了,便不以为意吧。 在田边视察的夏安然眼看着县官因为那个“用了肥便不再需要轮更的消息”瞪大了眼睛,并且立刻告辞离开他视线后沿途一路大吼大叫让村人干活的模样,弯了弯嘴角。 在郅都拿到夏安然送过去备案留底的谕令时,他觉得量刑过低了。 若是有这种公然违抗藩王谕令之举,起码役十日起版。 所谓“役三日”就是匠人罚作免费的役夫三天时间,这三天并不计入寻常的劳役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纯粹是惩罚,并不是个人义务。 是不给工资还得自备口粮的那种。 这份谕令在最后下发到城乡的时候,经过了一定的细化,也增加了许多条框和量刑规则。 尤其增加了对于原材料的浪费、藏匿,亦或者明知对方浪费或藏匿而不举报的,均同罪同罚。 这一套对村民们还好,城市里面的众人就麻了爪。 但好在他们很快得知,城市内收夜香者与城市人说,届时会由他们负责收集和运输,一切照常便好。 当然,这一切也照旧是有偿服务。 总之,这一道总让人觉得带着点味道的谕令席卷了整个中山国,刚刚开春土地坚硬,但是有“不用轮更”的胡萝卜吊在前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