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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晓十一

如像你的身边倒影,你依稀的背影,不清不醒,埋没了真的本性,不可走远,但也不能停。蒙着眼睛怎可分清,你清晰的背影,不响一声,常在你左右共鸣,只可惜你,未看清。——【背影:王菲】

浦春麟一直在看任祺,任祺往前走一步,他就往前走一步,总是追追赶赶、亦步亦趋,好像追着任祺跑是他生来就有的使命。

他一直在听任祺的话,一直在看任祺的表情,他可以背下任祺脸上每一处线条的位置,他简直就是台相机,但没有任何一台相机比他更听话,因为有任祺在,他的镜头里承载不下其他。

很多事情,浦春麟都不愿意去细想,任祺是个怎样的人,他一直都知道。浦春麟只是喜欢这样自然而然,一点点淹没自己,淹没本性,他喜欢自己永远是任祺的陪衬。

可忽然到来的临别似乎是清醒剂,浪漫又残忍,浦春麟一下子混乱得找不着自己。

他没试过这种感觉,苦得像淹没在海里,这一刻不知道来得是早是晚,那个浦春麟一直一直在避免的问题忽然响起——

如果任祺不要他,他会在哪里?

第1章楔子

浦春麟从小就挺聪明的,他记事比一般孩子早,很小时候的事还能记得。都说儿子像mama,浦春麟却比较像爸爸,神气,脑袋大,皮肤白,爷爷奶奶都说浦春麟跟他爸小时候长得一摸一样,眼睛圆乎乎,像个洋娃娃。

四岁的时候,浦春麟家搬进了小镇上第一处现代化的住宅区,房子在顶层的五楼,一百多平米的新家。搬家头天,爸爸领浦春麟下楼给新邻居们送糕点,在三楼那户人家坐了好长时间。

三楼那家的格局和浦春麟家不一样,这住宅区的房子都这样,一楼和二楼连一块,三楼和四楼连一块,都是小跃层,只有五楼是单层。三楼那家户主姓任,任伯伯本来是爸爸单位的同事,现在又变成了邻居。

任伯伯家客厅有架钢琴,说是任伯母会弹。浦春麟坐在沙发上听大人们说话时眼睛就不住地瞟着钢琴,他觉得怪有趣又很稀罕,挺想去摸摸看。

很快任伯母从外头抱着个丁点大的孩子回家了,看浦春麟绕着钢琴转,就笑眯眯地坐下弹了个。

挺好听的,叮叮咚咚,跟幼儿园老师在音乐课上弹的感觉不太一样。

任伯母长得很美,浦春麟喜欢她和她的琴声。吃过晚饭,浦春麟又跟mama去任家送水果——奶奶家院子里种的葡萄,磕磕巴巴的丑,但是很甜。

到了任家,刚一下地,浦春麟就跑过去绕着钢琴走了几圈,忍不住抬高了手去摸钢琴盖。

mama喊住他,任伯母笑着过来,把浦春麟抱上椅子,教他弹了句“一闪一闪亮晶晶”。

浦春麟到底是聪明孩子,没几遍已经能磕磕巴巴地弹了,来来回回敲同一段音符,弹一遍就回头对mama笑一遍,特别开心。

他正弹着,任家跟浦春麟同龄的儿子洗完澡,从浴室走出来,任伯伯举着毛巾追在后面。

任家那个儿子长得很像任伯母,他走到钢琴边直勾勾盯着浦春麟一阵猛瞧,转身对任伯母伸出双手要抱,奶声奶气地说:“mama,宝宝弹琴。”

任祺小时候真的是非常非常可爱的,他有张小姑娘似的秀气脸蛋,不像浦春麟一样虎头虎脑和显眼,一脸文静的乖相。

四岁的任祺已经能弹整首了,把浦春麟看得一愣一愣的。

回家后mama跟浦春麟说,任祺还比他小好几个月呢,他是任祺的小哥哥,以后要事事让着任祺。

没几天,任伯母抱着任祺来浦家串门,说到一直对钢琴没多大兴趣的任祺最近每天都会练上一会琴,言语间有掩饰不住的欣喜。

浦春麟在成年后都觉得任祺特别厉害,从小就跟神童一样。

浦春麟第一次听到“神童”这个词汇是在大饭店的餐桌上,那次是任伯伯升职摆宴,席间浦春麟的mama一直在夸任祺,说任祺是“天才”是“神童”。有个阿姨——浦春麟记得她是任祺的二姨还是什么亲戚——却说,真正的神童五岁就能上电视弹贝多芬了。

那一年浦春麟跟任祺都是六岁。

电视上的小孩看起来都挺远的,厉害归厉害,但是小小的浦春麟潜意识里总觉得电视上的人都不是普通人,但是“神童”这种词汇该拿来形容特别厉害的普通人,比如任祺。

他跟那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姨说任祺就神童。

那阿姨笑他,说:“乖乖,你知道什么叫‘神童’吗?”

浦春麟聪明,浦春麟答道:“就是天才。”

那阿姨听了回答,只是笑了笑,不再跟浦春麟多说了。

这次宴会过后不多久任祺就学会自己爬两层楼梯,一个人去找浦春麟玩,有时候周末就两个孩子在家,肚子饿了,浦春麟奶奶还没来给孙子做饭,浦春麟就给任祺吃牛奶糖,那糖他自己都只能每天吃两颗的,但他是小哥哥,小哥哥应该把好东西留给弟弟的。

读小学三年级时,任祺居然真的上了电视,那次是全市中心小学六一汇演的电视转播,市台把这节目接在新闻联播后头播出,浦春麟他们小学出了两个节目,一个是任祺的钢琴独奏,一个是大合唱,伴奏还是任祺。

就两节目,还都有任祺,任祺长得美美乖乖的,摄像都爱拍他,特写一大堆。顿时任祺名声大噪,从他们小学延伸至镇上居民,忽然许多人都知道了任祺。一夜之间,市里少年宫的钢琴培训班被挤爆。

浦春麟看任祺时,眼里多了一大堆星星。

后来任祺就不太弹琴了,改学书法和英语,每周都背着大书包去参加培训班。

浦春麟mama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浦春麟一直都在上奥数班,但还是不够啊。

那时家里刚还清之前买房欠下的钱,mama就跟爸爸商量要送浦春麟去学点乐器,浦春麟听见了,跟mama说要去学英语。

他真的如愿了,学英语成本可比学小提琴低多了,而且英语学了用处也大。

mama带浦春麟报了名,浦春麟回来就去找任祺玩,跟任祺说:“我也要去英语班了。”

任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回头看了浦春麟一眼,没说话。

浦春麟凑过去一点,挺期待地:“不知道我们是不是一个班。”

任祺这才开口,道:“我是中级班的,你不会跟我在一起。”

浦春麟就有点失望。

浦春麟挺喜欢“跟”任祺的,从小就这样,任祺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不过两人最开始其实是任祺跟着他,四五岁时浦春麟算是“有主见”的小孩吧,任祺有段时间跟着浦春麟去乡下住过,那时就流行,跟乡下的小小朋友们玩时,浦春麟演星矢,任祺长得漂亮,演阿瞬。

到了初中,浦春麟有次买了本动漫杂志看,被吓一跳,阿瞬居然是男孩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