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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累啊,我手软,脚也软——”一句话尾音被程醉拖得长长的,他眸子不甚清醒,却亮的不可思议,“我走不动,叔叔你背我嘛,我不管,我要叔叔背——”祁轶活了这么多年,很少碰到像程醉这么赖皮的人,尤其程醉还小了他这么多岁。他性子冷,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接近他,也不会想跟他亲近,当然他不喜欢也不习惯别人的亲近。看上他家世来sao扰他的倒是不在少数,但祁轶看不上,事实上他谁都看不上。可程醉不一样,程醉是他的结婚对象,他无法把程醉当空气,也无法用其他手段叫程醉远离自己。更何况两人之间还有着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液匹配率,生理上的舒服让他没有办法排斥程醉对自己的亲近。从年龄上看他的确把程醉当成小孩,可程醉总在用自己的实力和能力告诉他,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个单纯无害的小孩,而是一个堂堂正正且强大的男人。但程醉对着他从未露出过强势的一面,他只会对着自己撒娇。这个人有太多面,祁轶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真正的程醉。门卫把这副场景从头看到尾,见程醉赖在祁轶身上吵着要背,他笑了笑,“程先生这是喝醉了吧?人喝醉了难免爱撒娇了一点,我家那口子每次喝醉了就喜欢要我背,这会儿夜深人静也没什么人,祁先生要不就背程先生进去吧?”祁轶没说话,怀里的程醉还在嚷嚷着要背,那架势像是不背就不走似的。叹了口气,祁轶按住扑腾的程醉,抓住人的胳膊转过身弯了弯腰,把程醉背上了背,他双手交叉兜住程醉的屁股,将人往上颠了颠,“我背你,你别吵了。”程醉果真没吵了。他搂着祁轶的脖子,整个人显得相当乖巧。只是这个乖巧没持续多久,祁轶刚走进小区,醉鬼就又开始了作夭。他脸贴着祁轶的脖子,嘴巴一张一合地嘟嘟囔囔。“叔叔你好香啊,你是不是抹香水了?”“我不想叔叔太香,叔叔要是只给我一个人闻就好了。”“那天那个前台说有很多人找叔叔,叔叔是不是有很多人喜欢?好烦啊,我好像有很多情敌。不过他们都没我有优势,我不止和叔叔住在一起,还能喝叔叔的血。”说着说着背上的人吧唧了一下嘴,听得祁轶嘴角都稍稍上扬了个弧度。“叔叔的血特别好喝,特别特别特别好喝。”祁轶听着程醉那三个表程度的词,心下微动,“那你喜欢血还是喜欢人?”程醉嘿嘿两声,“喜欢血,更喜欢人。”说完他又吧唧了一下嘴,“小朋友才做选择,我两个都要!”祁轶嘴角的幅度又大了点。程醉还在絮絮叨叨。“叔叔为什么要花粉过敏啊,我特别想送花给叔叔,就那种大红的玫瑰,我觉得肯定很配叔叔。”“还有我特别喜欢吃巧克力,特别想给叔叔买巧克力,但是叔叔不爱吃甜的……”“叔叔你喜欢什么啊,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背上的说话声越来越小,等祁轶站在家门口时,背后只剩下平缓的呼吸声——程醉在他背上睡着了。祁轶一只手托着程醉,一只手输入密码开门。程妈早交代过,程醉丢三落四,最好不要用带钥匙的锁,他掉钥匙的频率实在太高了。所以在程醉搬进来前一个晚上,祁轶将城南小筑这边的房子换成了密码锁。打开房门的那一刻,祁轶有一瞬间的愣神。他和程醉一起住了不过短短半个月的时间,这半个月里程醉却像空气占据了他的生活,这间房子里,处处都透着程醉的气息。窗台上的小雏菊和多rou,带着星星图案的薄荷绿的沙发套和龙猫抱枕,墙上挂着的印着小鹿的壁画,还有许许多多的小挂饰,无一不彰显着温馨。祁轶从来不知道,原来只不过加了一些装饰,这栋冰冷的房子,也可以变得这么暖。就好像真的多了一点那种名之为家的味道。“叔叔……”背上的人传来一声梦呓,祁轶猛地回过神来。他进屋,脱鞋,将背上的人换到怀里抱着。程醉像是感受到了动静,眉头拧了起来,他在祁轶怀里蹭了蹭,直到找到一个舒适的姿势,就又睡了过去。期间又叫了一声叔叔。这次祁轶没沉默,他轻声应了一个嗯。18.发病第二天是周末,难得休息日。程醉一觉睡醒已是上午十点。宿醉的感觉不太好受,他坐起来时还感觉眼前发昏。“嘶——”程醉捂着头吸了一口气,“早知道不和沈炼那傻X拼酒了。”程醉酒量不太好,醉酒后的记忆有些混乱,但他隐隐约约记得他好像耍赖要祁轶背他来着,也不知道最后祁叔叔背没背。想不起来索性不想了,程醉起床时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那套衣服。啧,看来祁叔叔不怎么善解人意,都把他弄上床了,连个衣服也不给他换。程醉咂咂嘴,钻进浴室洗澡去了。他浑身酒味,不止要洗澡,床单被罩也全要换。一想到自己居然穿着沾满酒味的衣服在床上睡了一夜,程醉不止想换床单被罩,他连那张床都想换。但考虑到他毕竟是住在祁轶家里,能简单还是简单点吧。洗完澡程醉浑身清爽不少,他刚踏出浴缸,体内就升起了一小股烧灼感,程醉皱了皱眉,还没来得及做下一步动作,那股烧灼感顿时就从腹部蔓延到了全身!“cao!”程醉从嘴里蹦出来个字,脸色开始泛白。他随手披上浴袍,顾不上系带子就往浴室外走,可烧灼感来势汹汹,他刚走到门口,脚下一软就跌倒在地。程醉疼得心里直骂娘,他一天得喝三次血,前两顿都喝的人造血,最后一顿自从搬来祁家这边,已经慢慢开始换成祁轶的血了。本来是每天睡前喝,可昨天晚上他宿醉,没喝上,今天又起晚了,早上那顿也没喝,一连两顿血没喝,也难怪他的渴血症要出来搞事。程醉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犯病的痛苦了,这种像是能烧死他的疼,慢慢从腹部爬到五脏六腑,进而蔓延到四肢,直到充满每个细胞。呼吸慢慢加重,因为疼痛程醉白皙的皮肤都泛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