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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恩重如山,大师姐一定要为师傅报仇啊!”另一名合欢宗女修道:“是啊,大师姐!千万不要相信阮星阑的话!男人都是洪水猛兽,心肠比妖魔鬼怪还要恶毒!”阮星阑一听,这事没法淡定了。骂他就算了,还把全天下的男人都骂了,其中就包括慕千秋。遂开口道:“敢问姑娘,合欢宗是什么女儿国吗?”“什么是女儿国?”“那合欢宗里,有什么河水,井水或者什么东西,吃了喝了就立马能让女子怀孕的?”玄霜冷着脸道:“合欢宗何来那种东西?”“那你们肯定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了?”“休要胡言乱语!当心我割了你的舌头!”阮星阑两手一摊,甚无辜道:“既不是女儿国,又没有母子河,更加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必然就有父亲。既有生父,又如此看不起男人,我其实比较好奇,在场诸位合欢宗的女修们,你们都是如何对待自己的父伯叔舅,兄弟手足,难道也要把他们当妖魔鬼怪?”玄霜的脸色更冷,死咬着一口银牙:“我们合欢宗的女子,自幼便父母双亡,不知何为父,何为母!你不要东拉西扯,我只问你,是不是你对我师傅下此毒手?!”废话,当然不是啊,就算是,那也不能承认啊。于是,他坦诚道:“实不相瞒,还真不是。不是就不是,你就是把刀架我脖颈上,仍旧不是。”“那你可敢对天发誓?”玄霜步步紧逼,攥紧了手中长剑,“你可敢以天衍剑宗,以你师尊,师弟们起誓,说你不曾暗害过我师傅?”阮星阑觉得,起誓这种东西,其实是天底下最没有的玩意儿了。修真界那些个陈世美,也曾经海誓山盟过啊,到最后不也背信弃义了?只有傻子才会相信这种鬼话。阮星阑决定骗骗傻子。哪知玄霜下一句便是:“我要你立誓,说你不曾暗害我师傅,也不知是何人所为,否则,你还有你师尊慕仙尊,师弟林知意和路见欢不得好死!你可敢?”阮星阑的脸色一沉:“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我说,我要你拿你师尊立誓,若你心中有鬼,你师尊慕仙尊便不得好死,永世不入轮回……”话音未落,众人就听簌簌两声,玄霜整个人就倒飞出去,重重地撞在石柱子上,倒地吐血。阮星阑的掌心灵力吞吐,手里长剑灵气逼人,面上的怒色毫不掩饰,冷冷道:“还是决一死战吧,我不准任何人因为任何事,拿我师尊开任何玩笑,半个字都不准!”剑指着合欢宗众人,神色越发沉了下来,“我不信天,不信地,不信神,也不信鬼,我只信我师尊!谁也不准说我师尊半字不好,谁敢说,我割了谁的舌头!”小凤凰抱臂冷笑:“自不量力,自取其辱!”林知意轻声道:“师尊果真是大师兄心底最柔软的部位。”合欢宗的弟子们纷纷过去搀扶,玄霜起身推开众人,冷声道:“那你便是作贼心虚,心里有鬼,所以你才不敢当众起誓!”“我心中无鬼,活得坦坦荡荡,你不是要我起誓么,那好啊,我现在就起给你们听!”阮星阑不收长剑,望着在场众人,朗声道,“我,天衍剑宗慕仙尊座下大弟子阮星阑,今日便在此立誓,天地见证,若我对合欢宗的雪姬和飘渺散人暗下毒手,便让我五雷轰顶,不得好死!”话锋一转,他又道:“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我也不需要你涌泉相报了,上回你被常陵挟持,险些丧命,是我不计前嫌救了你的命!现在我后悔了,你要如何偿恩?”“你!”玄霜气短,终究在此事上理亏。也万万没想到,阮星阑居然能霍开脸面,让她当众偿恩!合欢宗的女弟子们纷纷道:“呸!若非你们让七星阁的两位弃徒封了我们的灵力,我们大师姐怎么可能被常陵挟持,还险些受辱!原本就是你们的错!”“是你们天衍剑宗的二弟子林知意没有看管好常陵!”“我们大师姐还没寻你们的麻烦,你们仗势欺人,反咬一口!”“而且那饭菜是你们天衍剑宗的弟子做的,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故意在里面下了尸毒!”“大胆狂徒!居然想让我们大师姐以身相许?自不量力!”阮星阑抬手,打断了这些婆娘们的话:“行,再说下去,你们指不定还要说,是我们天衍剑宗污蔑你们合欢宗还有常家。我也懒得多费口舌了,那就决一死战见真章吧!”语罢,手里挽出几道剑花。作势要打。忽听耳边传来一道厉斥声:“后辈猖狂!接本座一招!”阮星阑一惊,抬剑便挡。锵锵几声,火光四溅,往后略退了几步,连虎口都震得发麻。就听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议论声,猛一抬眸望去,便见从房顶处御剑飞来一行人。各个面覆白纱,身着绫罗彩缎,腰系软绸,身材火辣,腕上套着金铃,虽遮掩住了大半面容,但额间点钿,眉长骨匀,打扮得十分妖娆。长剑在半空中倒飞旋转了十几圈,飞入为首女子的手中。玄霜等人迅速拱手道:“弟子见过掌门!”小凤凰蹙眉,压低声儿道:“这位便是合欢宗的掌门,修真界称之为逍遥真人,是那位飘渺散人的同门师姐。”顿了顿,他迟疑道,“她怎么还活着。”林知意道:“大师兄,你且小心。这位逍遥真人比飘渺散人要厉害许多。师尊在前厅与七星阁的几位长老议事,不如我现在便过去请师尊过来?”“不必打扰师尊,我自己可以应付!”阮星阑不动声色地舔了舔后槽牙,目光灼灼地盯着来人。心里暗暗琢磨着,原文里对逍遥真人的描写。据原文里描写,这位逍遥真人其实不是什么好东西,光看合欢宗在修真界的风评便知了。逍遥真人之所以那么仇恨男人,跟她的遭遇有关。因为孽徒比较顽劣,越是旁人的难言之隐,他越是有兴趣探听。在原文里,也是以孽徒的视角展开的。听闻,逍遥真人还是个少女时,喜欢在人间游历,一人一剑,骑着头骡子,戴个斗笠,斩妖除魔,十分潇洒。哪知在滚滚红尘中,巧遇一男人。这男人生得风仙道骨,俊美不凡,每一处都长在了逍遥真人的审美点上。只可惜了,天公不作美。对方是个僧人。逍遥真人可不管什么和尚不和尚的,反正她看上人家了,就要同对方在一起。两个人也是历经了很多苦难挫折,以及说不清的狗血桥段,眼瞅着就差临门一脚,就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了。结果那和尚回到寺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