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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9

    当初那么拼死拼活打了一大片地,说放就放了,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只见李元勋一顿,忽的兴奋开口:“沫儿等我一下!”

林沫儿倚在围栏等了片刻,只见李元勋手捧一束大玫瑰,远远的看见林沫儿就露出牙齿傻笑,周围不管是洋人还是中国人都看着他们两,李元勋抱着那束花,连同林沫儿一并抱进怀里——

那轮初升明日从海中缓缓升起,万里的海域被照得明黄——

两人的侧脸被映进巨大的明日里,如同一截永恒的剪影,波光粼粼的海面与天际的欧鸟相得映彰,李元勋的声音醇厚得如海风歌唱,轻而醉人:“沫儿,我爱你——”

林沫儿身心发颤,瞳孔被日光映得透亮,看了李元勋一会,说:“只上船这么会儿,就学了洋词了嗯?”

李元勋笑呵呵的说:“有个洋妞教的…”

林沫儿一把拧上他耳朵:“不错嘛,穿了身好衣服倒是人模狗样的,都有洋小姐对你说词了哎!”

李元勋一边摆手,一边受着那揪耳,连忙解释:“媳妇儿!你听我说!是个卖花的姑娘教的——”

李元勋一边偷偷瞥林沫儿,如同第一回见她那般哈腰讨好,林沫儿的脸逆着日光,美得虚幻,但她这个吃味的模样又如此真实贴近,仿佛一伸手就能将她捧进心里——

他耳朵虽然还在林沫儿手中受累,心里却美滋滋的。

【世界五·终】

穷凶极恶的土匪:番外·终

李元勋小的时候跟着一个老头讨饭,来到了李家村。

好巧不巧,刚到李家村一天,那乞丐就死了。

一个上了年纪的乞丐怎么死都不奇怪,也许是饿死的,也许是病死的,也许是老死的,李元勋摸了摸他,等了一夜,又不见他动,终于确定他死了。

那年冬天的雪下得特别厚,破庙里透的风都能将他吹倒,他又冷又饿,觉得自个再这么下去,就会变成老头那样,他知道那是死,他见过许多,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那年还很小,他不知道自己是几岁,他猜自己七岁了,他瘦瘦小小的,从狗洞爬进一个地主家,摸进了厨房,手里热腾腾的包子还未咬上一口,就被人踹飞撞到墙上!

想来是受苦惯了,他皮糙rou厚看起来居然没有大碍,并且开口说话:“善人老爷!我是被发卖到府里的!我要饿死了!”

那人观李元勋模样,像个要饿死的人,也不知道最近府上买了什么人,这样的小孩多了去了,但饿死了,老爷花了银子没见人,责怪下来是要受责的。

那人凶恶的打了他一顿,终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李元勋茫然的摇头。

老头唤他时,总是一声‘哎’或者‘喂’,路人总是叫他小乞丐,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名字这种东西。

地主李家的管家养的母狗,正好产了七个崽,这会儿正死了一个,还剩六个,那人好好捏了他的脸,说道:“以后就喊你狗七儿。”

李元勋也不在意这个名字,其他下人小孩总是拿这个笑他,他仿佛都没听见,他总是要干最多的活,去最脏的地,身上又脏又臭,独来独往,话少,眼睛贼亮。

他盯着地主家儿子新得的那只孔雀,羽毛五颜六色的,开屏时如仙鸟一般美丽——他想要那只孔雀。

想要什么,要自己去抢——这是当乞丐时那老头教过他的道理。

他守在一旁,等待着夜晚降临。

那晚月色皎洁,李元勋摸进了园子里,还没摸到那孔雀的羽毛,突然有人喊:“谁在哪里玩我的孔雀!”

李元勋转头一看,正是地主家的儿子!他连忙将他扑倒在地死死捂住他鼻口——那地主家的儿子今年八岁,一身肥膘,却不敌七岁瘦小的李元勋分毫,无论如何挣扎都挣脱不了,他眼珠几近鼓出,眼白渐渐泛红,片刻后不动了。

李元勋一看,死了!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他丝毫没有感觉,他还这么年幼,没有人教过他善恶,又或许他天生是个硬心肠的恶人——

他不看那小孩的尸体一眼,好好研究起那只孔雀,摸了接近半个钟头,终于拉拢着耳朵,失望的开口:“什么嘛…原来孔雀有屁股啊…”

他刚想回去,突然园子口传来动静,李元勋心道:糟了!那胖子的尸体搬不动,要是被发现了,定然会死——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躲在暗处,看着一个丫鬟走来,不断的唤‘少爷’‘少爷’,他的眼睛狼一般,不自觉的像是要狩猎,他手里摸着把割草的镰刀,那丫鬟发现少爷的那一刻,惊讶之际,李元勋猛的跃起,一刀就割破了她的喉咙——

既然杀了一个,杀了两个,就得多杀几个!最好是将这地主家的主人都杀了,不然总有一天要被寻仇——

这个夜晚注定要见血——李家所有的主人,在这个夜晚都死在了一把镰刀之下!

李元勋像个鬼童,手执一柄镰刀,一张人畜无害小孩脸,在那些大人还未反应之时突然的拿出镰刀,割破了他们喉咙——

他仿佛有着极高的杀人天赋,极冷的诡谲心思,他脸上不知何时,不知在哪里杀人时被划出的伤口流出了泪一般的血,他毫不在意,像一只年幼的天真恶鬼,按照本能与自己定义的生存规则,舞动着手里的武器,杀人放血——

多年以后,李家村的人谈起这场杀戮,只说是地主平日里搜刮民脂、为富不仁,终招来了恶鬼。

几乎没有一个人相信一个七岁的孩子一夜之间杀了这么多人——

李元勋从地主家带了一包馒头,踏上了逃亡的旅途——

逃亡途中,他遇见了个算命的,那算命的年纪也就十五六岁,一见他就一惊一乍的忽悠,手上一串泛紫佛珠转的飞快,只说他来历不凡,将来出将入相,遇贵人将飞跃成龙!

贵人?李元勋不信命也不信贵人,他只信自己,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丝毫兴趣,他只在乎眼前——

此后多年,他遇见过许多人许多事许多东西,一旦他对某个东西感兴趣,必定要得到——钱、武器、女人、地盘,以及许许多多其他的数不尽东西——

他不断的寻找又不断的厌弃,像个挑剔的疯子,他想着,有没有一个东西,能够让他永远的感兴趣?

冥冥中自有定数,仿佛他就是为了寻找这么一件东西而生。

后来他当了土匪,因为土匪可以得到更多东西——

直到他遇见了林沫儿。

那天阳光明媚,他眼皮直跳,不知怎的就想下山逛逛——直到多年以后,林沫儿心甘情愿依偎在他怀里,他终于信了命理,仿佛这个世上,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双摸不着的手,在无尽繁乱的世间不断推动命运,摆弄轨迹,终将促成对的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