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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为了怕你妈发现说我,你知道吧,你妈很疼你。所以我就没敢说,偷偷把你带到我家去了。”我忍不住笑了,“带你家去做什么?”“给你换衣服啊。我费了好大力气才帮你把衣服弄干,重新换上。”“你给我换的?”他低低地嗯了一声。所以他说不是第一次见过的那时候,说的是小时候那次?“流氓。”他伸手刮了一下我鼻子,“还不是怕你妈跟我置气。”他把我往怀里带了带,“那时候觉得没什么,可是大了之后,就不这么想了。我每次看见你,总会不由自主想到那次给你换衣服的事情。所以……”“其实,一直以来我就喜欢你的。”“那你就因为看我小时候没穿衣服的样子不跟我说话?”我还是觉得有些奇怪,“那你跟我妈说误会我了就是因为这事?”他嗯了一声,我哭笑不得,“这算什么呀。”“算我错,所以以后再也不会了。”“真的?”我像所有恋爱中的傻女孩,问了个傻问题。“真的。”就算是哄骗人随口一说的甜言蜜语而已,这一刻我也欢喜不已。我也只是个矫情的小女生,希望爱的人给我回应,给我承诺。☆、走向他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还在想昨晚那些话是不是做的梦,但是看着自己眼前的脸,我的嘴角就忍不住扬了起来。眼前的面容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只是从来没有哪个时刻觉得这样心满意足。我忍不住伸手抚过他的眉,鼻子,还有唇,很轻很轻,然而他还是发觉了,睁开了眼睛。“早。”“恩,早。”他应了一声,看着我的眼睛,“不疼了吧?”我故作镇定地摇头,“你该起床了。”“今天星期天,放假。”他笑着看我。好在他只是笑笑,没有什么深意,我坐在早餐桌上面开始鄙视自己刚才的自作多情。“阿娪,今天出太阳了,我们出去走走吧。”我看了看天,的确是很好的天气,昨天下了雨,今天果然就天晴了。“想去哪里?”“去一个情侣们都会去的地方吧。”半个小时后,我和允翊林到了在宛城大多数情侣都会去的地方,望月塔。天气晴朗的冬天,很多人都选择出来走走,一路上热闹得很。望月塔在半山腰上,沿途有很多卖各种纪念品的地方,我们一边走一边看。我知道他对这些东西从来不感兴趣,所以也不停留,只是边走边聊。直到一个买花和饰品的小姑娘拉住了我。“jiejie,买个红绳吧,我看你和哥哥好般配。”眼前的小姑娘不过十一二岁,我有心想买,但是看了看允翊林,他向来不喜欢这些的,冲着小姑娘笑了笑,“我平时不喜欢戴这些的,谢谢你。”小姑娘想了想,“那我送你们两根这种简单的吧,我是真的觉得你们很配,我祝福你们。”允翊林伸手摸摸小姑娘的头,“jiejie开玩笑呢,我要两根,带小铜钱的那个。”小姑娘笑得灿烂,“哥哥你喜欢这种吗?”“二十一对儿。”“恩,就这种。”“这个贵我送不了,我送jiejie一朵头花儿吧。”说着小姑娘拿了一朵很精致逼真的蓝色花递给我,“这是兰花。jiejie喜欢吗?”“她最喜欢兰花了。”允翊林笑笑,“谢谢你。”他拿着那朵花直接往我夹着一个发卡的地方□□去,小姑娘直说好看。我呆呆地看着眼前笑着的人,“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兰花?”“你初中时候在校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关于兰花的。”“你看过?”他揉了揉我的头发,走到前方,“看过。”我想到他说的,一直喜欢我的事情。“手伸过来。”刚刚买的红绳被戴进左手的手腕上,我觉得和无名指上的戒指很搭,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了起来。望月塔上的人已经不少了,从这里能够看到宛城的很多地方。“你好,能帮我们拍张照吗?”一对中年夫妇站在我身旁笑容可掬。“当然可以。”然而他们的单反我不大会用。允翊林凑了过来,“我来吧。”但是他并没有拿过去,而是站在我的身后,环住我拿着相机,“你看,这样,是按这个。”他拍出来的照片他们很满意,“谢谢你啦,小伙子,要不然我们也帮你们拍几张吧?虽然可能没你们拍得好。”“好。”他应了下来,“用我的手机吧。”拍结婚照的时候我都没有这样紧张过。“女孩子没穿高跟鞋,男朋友照顾一下哦。”允翊林斜靠着栏杆,笑笑转过头来,“我们结婚了。”我偏头看向他,他对着我笑,拍照的声音突然响起。“好啦,看看这一张。”阿姨递过来,照片里的他宠溺的笑容,很好看,只是我向来就不怎么会拍照,这样的自然反应难得生动。“很好,谢谢。”他接过手机,按了几下,把手机收回口袋里。“你做什么了?”“设墙纸了。”他看看我,淡淡笑着。我哦了一声,嘴角弯了起来。“对了,我什么时候回去上班?”“随时,但只能做我助理。”“为什么?”我皱眉看着他。他伸手敲了一下我的头,“你是想让我看你被别人差遣吗?”“没什么的,工作一开始都这样的,我习惯了。”我并不想做一个可有可无的端茶倒水的职务,我有些在意何助理的目光。他叹口气,“我答应你,这次是实务,不是泡咖啡整理文件。只是阿娪,你有没有想过自己真正喜欢的做的是什么?只是简单地上班吗?”他同意了,我却没了开心的感觉,我本来是很想要靠着工作来平衡心理的,这时候却没有想象的开心。我确实不大清楚,自己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我愣了一下,他拉过我的手,“慢慢想,先告诉我,接下来去哪里?”我反应过来,“我们还没有一起看过电影。”“不是应该先吃饭吗?”我看了看时间,的确,都下午了。“走吧。”宛城一中旁边的街道有一家开了十几年的店子,只做煲仔饭,当初我在这里读书的时候常常过来。这里的一碗煲仔饭卖到四十五块,那个时候经常来吃的人却依然很多,就是因为这里十年如一日的味道。我没有想到他连这个也知道。当年的老板竟然认出我来,“你不是当年在这里读书的小meimei吗?吵着要加饭的那个。”我红着脸点头。当年大概是因为长身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