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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以meimei为先的莫怀远不会做出阳奉阴违的事儿。抽屉里还有好几封书信,里面的火辣辣的相思诗句,让莫小荷这个现代的芯子的人都感到脸红。她急匆匆地藏在袖子里,假意在灶间帮忙,趁着娘李氏不注意,把一堆书信扔进灶膛,毁尸灭迹。要是真被人发现了,她还有什么名节?恐怕猎户也不会要个心有所属的女子吧?再说他只为救人,被逼娶亲,估计也比较懵。约莫申时初,莫小荷终于吃上了红烧rou。李氏烧了一大碗,最后分出去,让人送到莫小荷的爷奶家。莫家是个大家族,亲戚比较多,已经分家,爷奶跟着大伯一家住。莫景山排行老二,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娘,送走了这么多啊。”莫小荷望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红烧rou瞬间被分走一大半,有泪崩的冲动。爷奶偏心眼,所有的钱财都贴补给大伯一家子,吃穿用度,对爹爹莫景山只是一般而已。她是女娃,爷奶还指望她这一枝花高嫁光耀门楣,以后大伯家的堂弟堂妹们,说亲有个仰仗。结果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和猎户的亲事板上钉钉,爷奶想把她送到县里给富贵人家做小妾,最后想想,老莫家也是要脸面的,此事作罢。莫小荷没了利用价值,就是透明人。她落水后,病怏怏这么多天,除了一个上门看笑话顺便八卦的堂姐,家里静悄悄地。前身太高傲,看不起村里的姑娘,整日一副冷脸,像别人都欠她银子一般,也活该没朋友。“小荷,百善孝为先,你以后嫁人,猎户他没有爹娘,可也不是石头缝儿蹦出来的。”李氏把碗筷放在食盒中,趁此机会教育自家闺女为妻之道。出嫁之前,女儿是手心的宝,到了别人家,就不是这么回事。莫小荷长相美,心气高,这是李氏最不放心的地方。嫁给猎户,落差太大,能安安心心本本分分地过日子?儿子莫怀远抽屉里的信,李氏看过,但是她一直没有开口埋怨。姑娘家的脸皮薄些,生怕莫小荷被打破幻想,做出极端的事儿来。“逢年过节,总是要去坟头上看一眼,添一把黄土,顺便烧点纸钱。”李氏把食盒交给莫景山,转过头,用手摸了摸莫小荷的头发。看闺女的眼神懵懂,显然还不明白,落水被陌生男子相救,意味着什么。“娘,你的意思是说,我没别的选择了吗?”莫小荷心中窃喜,她还没及笄,只能和猎户定亲,成亲至少要等到一年多以后。这一年多的时间,足够可以考察一个人的品性。猎户的模样,身材都是她喜欢的类型,总比那些扭扭捏捏的男人强多了。她简直不能想象,农忙时分,田地里为了怕晒黑,用布巾遮住头的男人那自认为优美的收割动作。大吴就是这点特别变态,人们对于美好的事物,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拗。但是这不是没有好处,导致村里人做饭菜不喜欢糊弄。哪怕家中没什么好吃的,做出的凉拌野菜都保持着翠绿的颜色,让人赏心悦目。“小荷,娘知道你不甘心。”李氏一看有门,叹息一声,苦口婆心道,“人和人,看的是缘分,还有命。”猎户住在山里,可能也不富裕。作为男子汉大丈夫,皮相都是次要的,不能当饭吃。关键是,有没有为女子遮风挡雨的能力。村里的寡妇多次勾引猎户,寡妇有点家底,又是个风流的胚子,猎户从未动心,这说明他还是个可靠的人。“娘,人家救了女儿,就这么逼亲不好吧?”猎户有打猎的本事,身材高大,让人有安全感。“是了,娘得去打听下,猎户有没有定亲。”看年龄,应该有二十出头,那大块头在村里出没很多年了,形影单只,应该是没有娶亲吧?李氏觉得闺女说的很有道理。之前家里人的心态是,猎户若是能娶了小荷,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儿,却忽略人家的意愿。今天早上这条野猪rou的大腿,能说明点什么吧?明天男主露脸,哈哈第004章路见不平一声吼这一顿饭,莫小荷吃多了。娘李氏做的红烧rou,色香味俱全,加上这个时代无污染,野猪常年在山里跑,rou质紧实,真是比她吃过任何一顿红烧rou都要好。“小荷,你的病才好,就吃这么多油腻的。”李氏拾掇碗筷,看到自家闺女正在前院来来回回走个不停,用手揉着小腹,不由得叹息一声。闺女不是受啥刺激了吧?自从落水后,见到猪rou眼睛都放光。还是说,不得已嫁给猎户,所以提前适应吃rou的日子?“娘……”莫小荷老脸一红,饭桌上的那些rou,爹娘没吃上两块,都夹在她的碗里。很多年,没有被关爱的她,感受到nongnong的亲情,差点红了眼眶。在现代,莫小荷并不幸福。父母一个当官,一个经商,在别人眼里,她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富二代,官二代。自打记事开始,父母就忙着自己的事业,常年分离的夫妻感情不好,在外头各自有人,根本想不起来她。只有物质条件上,她从没缺过什么。父母不爱她,她没抱怨,至少,父母给了她一个优渥的生活环境,培养她学习学费高昂的绘画。来到大吴莫家,莫小荷才知道,原来亲人之间的相处模式是这样的。“娘,我吃多了,所以我来洗碗吧。”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