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孤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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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他帮我穿鞋时无意间碰到了我的脚,尽管隔着袜子,也能感觉到那双手凉的像是一块冰,小拇指和中指都因生了冻疮而肿着,屈伸都有些困难。看来还要去药店走一趟,给他买点冻疮膏。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给他整一件暖和的衣服穿上,不然待会上街,一是冷,二是奇怪,更别说他这头容易引起注目的长发。 我爸个子不高,他的衣服给引淑穿也不一定合适,上次的棉衣他穿还凑合,所以还不如直接给他找件我的衣服穿应个急。前段时间网购了一件褐色大衣,实在太大太长,我在村里退货又不方便,于是就这么留在了衣柜里,正好可以给他试试看。 他的裤子也是旧旧的,还很薄,似乎也不太行。我又翻出了一条没穿过的加绒阔腿裤,一并递给了他:“试试看这两件能不能穿。” 男女款版型不同,我和他的身材也不一样,衣服自然是不怎么合身,大衣长度勉强够但穿在他身上空空荡荡,阔腿裤就更尴尬了,根本就不够长,裤腿短了一截,露出我一并递给他的白色袜子,只能凑合着保暖。不过他似乎有自己的想法,在我掏出车钥匙后拉住了我的衣角,轻声道:“您昨天,还病得那样厉害,不能受风。” “开车无所谓吧?我想带你和妮妮去买两件合身的新衣服。” 年轻但经历诸多的男人轻轻叹了一口气,随即摇了摇头:“昨天叔叔找了您小时候的衣服给妮妮,很暖和,已经,够多了,我们不是那样,贪心的人。” 走了两步发现自己还是略有眩晕,我终究还是放回了钥匙,回去找了顶帽子戴上,他才放心跟着我出了房间门。院子里和门口路上的雪都被铲过了,我爸腿脚不好,我妈不会起床这么早,所以这只能是新来的引淑穿着单薄的衣衫和破了洞的单鞋干的,我回头正对上他的视线,他上前两步,要来扶我走路。 “路上的雪你都清过了,不滑。” “嗯。”他收回手,继续跟在我身后。 “冷不冷啊?” “不冷了,已经。” 在他的身后,我看到一双还沾着雪的单鞋,鞋底沾着些许泥土,鞋面已经湿透了,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脱了鞋赤着脚进屋来给我送水盆。他的脚上仍然套着我的拖鞋,是喜庆的红色。尽管我的衣服和鞋子并不合身,但原本如灰白默片一般的人影总算是有了几分色彩。 今天是腊月二十九,往年这会儿我爸妈应该已经在准备炸丸子酥rou,也许是因为家里添了新人,我又突然病了,他们现在也才刚刚起床而已。妮妮被抱在我妈怀里,穿着据说是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么久我早就忘了),睡眼蒙眬,揉了揉眼睛冲着我招手:“jiejie~” 等到了厨房门口,她从我妈怀里下来,张开双臂抱住引淑的小腿“父亲,抱抱。” 引淑什么也没说,蹲下来摸了摸她的脑袋,示意她跟着我爸妈找位置坐下,自己转身拿出碗筷给几乎所有人都盛了一碗粥放好,除了他自己。给孩子喂了半碗粥,就着冷掉的半碗粥和剩下的菜匆匆咽了,又沉默着收拾残局洗刷碗筷,除了给孩子喂饭时极小声哼的歌,从头到尾竟是一句话也没说过。 我不怎么擅长与孩子相处,也不太喜欢孩子,带孩子这种事情自然是交给了我妈,引淑则留在了厨房和我爸一起进行过年的准备工作,至于唯一的闲人,则是被迫进行养病的我(尽管我觉得我已经没问题了)。 看着穿着我的衣服系着围裙的年轻男人跟着我爸在厨房忙里忙外,年幼的孩子跟着我妈看益智动画片,我生出了一种老公孩子热炕头的感觉,就好像我和他已经是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女儿都有这么大的。很怪,我和他其实加起来总共也就见了三次而已,我心里清楚,他是为了生存才带着孩子跟我回家,和我没有任何感情可言,那这种微妙的氛围又是怎么一回事。 要问我怎么想,不用想也知道,我很难不对他们父女心生怜爱,父亲年轻勤快废话少,女儿乖巧懂事还不记事。长得俊,能干活,好养活,会生养,这和一分钱不花娶了个漂亮能干的小媳妇有什么区别。 这次我确定了,昨晚的引淑并非被忽视,这种安排显然是刻意的,因为辛苦了一天的引淑今天仍然没有得到属于自己的房间,他不得不继续住在我的房间里,和我同床共枕。他对此没有意见,不,不如说是不敢有意见吧,我看着拘谨躺在我身侧甚至都不敢动弹的男人,帮他拉了拉掉到胸口处的被子,在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 小指尖残留着温软的余热,那是方才帮他拉被子时不慎触碰到的地方。尽管只是不小心,我还是心虚的缩起了手指,并翻过身不去看他,我两眼一闭万事不想,遇事不决直接睡大觉。 父亲为生他难产而死,母亲也因意外摔死在去做生意的路上,嫁人没多久妻主和公公相继离世,村里人都说他是孤克之命,继父更是不肯让他再进家门,这样一个晦气男人,连祭拜母父的资格都没有,所以即便他手脚勤快,十里八乡也根本就没有女人敢娶他进门,唯有眼前的女子一家愿意接受他和女儿,把他和妮妮带回了家。 她昨天才问他的名字,这种事情在他们村里其实并不奇怪。男子在家从母出嫁从妻,在家时是母家大郎二郎,出嫁便是妻家夫郎小侍,好人家的男人在外人面前都要戴面纱,只有不要脸面的贱籍男子才会大刺刺露出脸迎来送往。这就是即便穷到家徒四壁食不果腹,他也留着头巾的原因。 除了母父和自己的妻主,没多少人知道也没必要知道男儿的名字,所以在初次见面就询问男子姓名,才是风流浪荡女行径,她在和他同床而眠后才问他的名字,便是已经将他视作是她的男人的意思。他本就是来做她的男人的,所以乖顺回答了自己的名字,不出意外的,她夸了他的名字好听。这不奇怪,因为第一次见面她就特意问了他以后生几个孩子,引淑这个名字,放在母家是招妹,放在妻家便是得女,他能生,肯生,自然能为妻主生出个女儿来。 今日在厨房洗菜时,叔叔也也问他什么打算,胡蝶的年纪不小了,和她同龄的女孩都结婚生女,他和阿姨也想要抱孙女。她叫胡蝶,他从一开始就知道。女子成家立业外出闯荡,姓名并非禁忌,媒人第一句话就告诉他,为他说的这门亲事是胡家独女,单名一个蝶字,因为生她时产房外停了一只极漂亮的蝴蝶,待到她出生,那只蝴蝶也早已不知飞向何方。 约好了要在小卖部见面,他昨日特意起了个大早,天还没亮就抱着女儿出发了,早早的来到小卖部等待,老板娘看他和孩子在门口吹冷风,特意给他搬了凳子让他进里屋等。他摇头婉拒,虽然人家是生意人,只是好心而已没有别的意思,但他作为胡家新入门的男人,进已婚女士的内室显然不合适,于是就摘了头巾在外厅等。 这里没有成年男子必须要遮面的规定,而且灵媒也不在,无法为他规避其他人,为了降低存在感,他只能摘下头巾,尽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他抱着女儿等了很久,久到妮妮的肚子咕咕叫,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想起自己根本没有奶水可以喂她,只好大着胆子找老板娘讨水。 在他轻声哄着饿哭了的妮妮时,叔叔撑着拐过来了,他这才知道胡蝶突然病倒了,阿姨忙着照顾昏睡的她,腿脚不便的叔叔则冒着风雪一瘸一拐的接他们回家。人本来好好的,偏偏在他进门的这天病倒了,人家还愿意接他这个晦气包进门已经是宽宏大量,他又哪里敢轻举妄动,自然是叔叔阿姨说什么就是什么,任由他们抱走妮妮,自己则进了胡蝶的屋子守着换吊瓶拔针头。 他们已经见过两次,可他一直都没敢仔细看她,守着昏睡中的她不知道有多久,久到他从低头垂眼,到偷偷瞄看,再到细细端详。不同于村子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她的皮肤白皙细腻,因为发烧面颊带着几分潮红,嘴唇却干燥苍白的厉害,他拿毛巾沾了水润着,又倒了小半杯热水放在旁边冷着。 引淑的个子在男子中算是十分高挑的,而胡蝶用那个世界的眼光看则有些矮小,不过她出色的容貌完全可以掩盖这个缺点,毕竟不光是女子贪恋美貌男子,男子也会痴迷俊美女子,即便她可能是个伤男儿心的花花小姐。 不过引淑考虑的并不是容貌,而是她能带给他和孩子新的生活。她性格温柔出手大方,很会疼男人,初次见面就把自己的棉衣借给了他,还帮他系上掉落的头巾,但据她所说自己背着车贷和房贷,欠了银行很大一笔钱,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迟迟没有娶到合适的夫郎,家里没个能伺候的男人,最后才同意了他这个名声不太好、长相也不出挑、个子还过高的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