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蝙】血rou若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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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我收到了来自哥谭的信,信上布鲁斯让我去哥谭小聚。但当我来到哥谭时,收到了布鲁斯生命垂危的噩耗,为了挽救布鲁斯,我为他进行了手术。 正文: 收到那封来信时,我正在调试罗格的机械义肢。罗格是一只蜂鸟,前段时间在我家附近的树林里受了伤,于是我把它带回来细心照顾,顺便为它断裂的翅膀接上一个机械义肢。说真的,为一只蜂鸟做义肢其实挺挑战我的手艺的,但好在我的技术足够好,罗格又可以飞起来了。 等我将罗格的翅膀调试好,放走它之后,我才看向那封被机械鸟送来的信件。这是一封来自哥谭的信件,信纸被精美的信封装着,蜡印是韦恩的家徽。信封还带着一股很高级的古龙水味道,一如我记忆中的那个人。 我已经有一年多没见过他了,但每个星期的书信往来让我们的关系得到良好的维系。 我拉开抽屉,从装满零件的盒子里找到我的裁信刀。这把裁信刀还是布鲁斯给我的,黄酮的把柄上装饰这漂亮的蓝宝石。我用裁信刀小心点裁开信件,里面的信纸是时下非常流行的小羊皮纸,且散发着与信封截然不同的香水味,闻起来像庄园里的蔷薇。我把那张精美昂贵的信纸展开,上面是优美又不失锐利的笔迹,很有他的个人风格。 克拉克: 很抱歉上个星期没有及时给你回信,我在哥谭遇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对手,所以最近都在忙着去侦查他的情况。当然,我知道你不会因此生气,但我还是决定要解释一下。嗯,还有罗格的事情我很遗憾,不过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很快就能让这只可怜的鸟儿飞起来。 关于帮你化验血液的事情,我已经有些眉目了。经过这段时间都研究,我已经知道为什么血液样本能够对机械造物产生作用了。血液中似乎有一种未知物质,这个位置细胞似乎能够润滑机械造物的轴承,而且当我将血液样板加入汽油中后,内燃机的运作似乎更加顺畅。我还没搞清楚这种物质的运作规律,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寄给我更多的样本。 最后,你最近有空来哥谭一趟吗?嗯,你知道的,阿福很想你。 你的挚友 布鲁斯 我微笑着读完了信,将信纸仔细叠好,放回信封中,然后打开工作日台右边的抽屉,里面有一个非常精美的铁质盒子,上面有一些繁杂的机械机关。我将盒子打开,里面装满了风格如出一辙的信封,它们都是布鲁斯寄给我的信,每一封来自哥谭的信件都被我完好的保存起来。 等把那封新的信放好,我开始收拾行李,我打算出发去一年多未见的城市哥谭。 说起来,我第一次去哥谭是我还在二十岁的时候,那时候我刚从家乡——斯莫威尔离开,去往世界各地游历。 年轻气盛的我总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而且当时身为著名机械师乔纳森肯特的弟子,我坚信这世上不会再有难得住我的机械造物。因此我满怀激情,踏上我改变世界的路程。但我的在第一站就遭受了滑铁卢,没错,我的第一站就是被称为机械之都的哥谭,也是在那里知道了我的血液的秘密,最重要的是我在那里认识了我的挚友,布鲁斯。 我刚从火车上下来,就被哥谭繁华的景象晃花了眼。 那些华丽又悠着古朴气息的建筑与机械造物相结合,带着一种奇诡的未来感。马路上到处都能看到机械马车驰骋而过,那是贵族的座驾。路灯已经被新发明的灯泡替代了,看起来运用的是从未见过的机械运行的。还有那些在楼顶驶过的地铁。还有那些衣着华贵的富人身边都有一个机械管家或仆人,他们似乎认为身边有个机械的造物会更能提升他们的地位。 我承认这个世界就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斯莫威尔,我以为乔纳森就是最厉害的机械师了,但是到了哥谭,我才知道机械永无止境,知识没有尽头。 于是,我决定先留在哥谭学习新的机械技术与知识。 但是,很不幸的是,在我学习那些先进的机械技术前,我需要填饱我的肚子,而我的钱包在下火车的时候被小偷偷走了。哈,不愧是哥谭,第一份礼物总是那么别致。 现在我身无分文,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本来想找个临时的工作,但那些店铺的人看到我略显破旧的衣服就略显嫌弃的赶我走。没办法,我只能一直去尝试,想找个愿意接纳我的好心人。 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哥谭的下城区。这里与繁华的上城区截然不同,四处都透露着陈旧与混乱。街道很脏乱,到处都是垃圾,还有流浪汉睡在角落。这里的建筑布局非常紧密,到处都是阴暗的小巷,还有很多衣着脏乱,看起来非常不好惹的混混在四处游荡。 哥谭的下城区让我感到很不安,虽然我很强壮,但我在家乡向来是个和善的好人,很少和人起冲突,所以我并不知道怎么打架。我希望我不会遇到来找麻烦的人,但很显然幸运女神从不站我这边,不过一会儿,就有一群看起来特别不好惹的人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握紧藏在衣兜里的机械气枪,这把枪就是我防身的工具,我自己改装的,不会致死,但打中了会非常疼,足够应付那些找我麻烦的人了。 就在我打算等这些人走近以后,再反击时,突然有道嘶哑的声音从这群人身后传来。 “克罗斯,如果你打算找这个乡巴佬麻烦的话,我奉劝你最好小心点。”那道声音虽然嘶哑,但能听出来是个年轻人。 那群人领头的那个闻言听了下来,然后我非常清楚地看见他眼中闪过恐惧,很显然他似乎很害怕那个年轻人。 “怎么?连你也喜欢多管闲事了吗?马龙?”虽然领头的人看起来有点怕,但他还是强装镇定地转身回答那个年轻人。 等那群人散开点,我才终于看清那个站在所有人身后的,声音的主人。那是一个带着一顶红帽子,脸上有着浓密的胡须,眼睛是很漂亮的蓝色,身材削瘦,但长得却很高的年轻人。他穿的很厚重,在阴冷的哥谭这不算太突兀。上身是一件深灰色的皮质外套,没有拉拉链,内里还穿着一件褐色的高领毛衣,下身穿着深棕色工装裤,脚上是一双驼色的马丁靴,鞋底很厚,不过能看出来这双鞋穿了很久,上面有磨损的痕迹。令人不解的是,那个混混头子看上去高高大健壮的多,但却很忌惮这个看起来不那么强壮的年轻人。 那伙混混看见那个年轻人,都纷纷围了上去,看起来要给这个年轻人一点厉害瞧瞧。我有些担心那个为我出头的年轻人,立刻上前,打算体型优势去吓退那群凶恶的混混。 “你们想干什么?”我让声音尽量听起来很凶,以确保能配上我的身形。“我警告你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了法律,我会报警的。”我尝试拿起法律的武器。 那伙混混听见了我的威胁,但他们并没有显露出害怕,反而各个都露出嘲讽的大笑。 “你听听他在说什么?警察?哈哈哈哈!” “哈哈哈,天呐,这是是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 “哦,乡巴佬,滚回乡下去喝mama的奶吧!哈哈哈哈!” 那些嘲笑刺耳又伤人,刚从家乡离开的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我的内心感到很受伤。 “都他娘的给我闭嘴!”嘶哑的吼叫响起了,那个年轻人阴冷地低吼。周围的人立刻安静下来,连那个混混头子也不敢再说话了。 “克罗斯,带着你的这群弱鸡滚蛋,不要让我说第二次。”马龙,就是那个年轻人语带威胁地说。 克罗斯看上去有些不服气,但他也没反驳什么,只是神色不好地吐了唾沫,回头对那些混混说:“晦气,走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那群混混看上去也不太福气,但都没有反驳老大的话,有一个走在最后的面露嫌恶地对我吐了口唾沫。我没理会这些乌合之众,现在我完全被那个帮助了我的马龙吸引了,他身上有种我无法理解的矛盾感。 马龙看到那些人已经走了,他才语带凶恶地对我说:“乡巴佬,哥谭的下城区可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说着,还略显无礼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我并没有被马龙的语气吓到,也不为他的粗鲁生气,此时,我只想好好感谢他。 “谢谢你,马龙先生。”我诚恳地道谢,并上前想和他握手。 但显然马龙并不想和我握手,也没有理会我的道谢,转身就打算离开。但我不想就这样放他走,因为他是我来到哥谭认识的第一个愿意帮助我的好心人。是的,没错,好心人。即使他看上去凶恶非常,但我还是认为他是个好心人,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那种面冷心热的人,和曾经在斯莫威尔地卡莎奶奶一样(卡莎奶奶是个独居的老太太,非常不喜欢小孩,但每年万圣节,她都是给最多糖果的那个,而且我曾经看到她为孤儿拉里织圣诞毛衣。)。 我见他要离开,连忙叫住他:“等等,马龙先生。”对方非常生气地回头瞪我,吼道:“干嘛?乡巴佬,你最好有什么要紧事!我可是很忙的!” “额,马龙先生,请问你知道附近有哪里需要招工吗?我的钱被偷了,非常需要一份工作。还有我很会修机械,我是个机械师。当然,体力活也行,我身体很好的。拜托!”我连忙把我的需求告知他,希望他能知道一个招工的地方,我真的非常需要一份工作。 马龙显然没料到我会找他求助,他目光奇异地又打量了我一眼,似乎在评估我的能力。我并不在意他的目光,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连回家都钱都凑不齐。 终于,在长达大约一分钟的打量后,他开口了:“跟上!”说着,转身就走,也不在意身后的人是否能跟上。我赶紧跟上他的步伐,跟着他穿过那些宛如迷宫一样的小巷。 我跟着马龙先生转了七八个弯,爬了两次阶梯,还翻了三次墙,终于到了目的地,那里是个码头,有很多工人在搬运货物。 马龙带着我走进了一间看起来有些凌乱的仓库,一路上我看到有不少人在跟他打招呼。我还以为他人缘很差呢。我们绕过那些凌乱的设施与杂物,走进仓库最里面的工作间。这个工作间看起来不大也非常乱,但我能看出这是乱中有序,每一个工具都放在主人都能随手拿到的地方。然后就是这个工作间的主人,那是一个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老人,但身体十分硬朗,个子不高应该只有五英尺七英寸,穿着一件驼色的吊带工装裤和一件米色格纹衬衫,这套衣服让我感到很亲切,因为这也是乔纳森最喜欢的装束。此时,这位老人带着一副机械师专用的护目镜,拿着焊枪在焊接零件。我们的到来并没有让他停下工作,而是很自然地吩咐道:“乔尼,帮我门口的螺丝刀拿来,我等会儿要用。” 然后,我看到那个看起来凶巴巴,不近人情的马龙非常自觉的去门口拿来的螺丝刀,递给了还在忙着的老人。老人并没有回头,还是继续在做他的事情,我们耐心地站在一旁等了一会儿,我其实挺惊讶的,因为马龙看起来不是那种会有耐心的类型,但他确实是毫不抱怨地站在一边等着,我感觉对马龙的了解又多了一点。 我尝试跟这个新认识的朋友搭话:“马龙?那个,我突然想起我好像忘记自我介绍了。” 马龙没有回话,只是撇了我一眼,我讲着当成默认。 “我是克拉克肯特,来自堪萨斯的斯莫威尔,我父亲乔纳森肯特是那里最有名的机械师。”我介绍了我自己,还骄傲地介绍了我的养父。 闻言,马龙挑了挑眉,有些怀疑:“你是乔纳森的儿子?”没想到马龙居然认识乔纳森,这真让我惊讶。 “你认识我的父亲?”我直接问了。 “也不算认识吧,毕竟,你的父亲还是挺有名的。”马龙含糊地说。 哇喔,我真没想到我的养父在被称为机械之都的哥谭也有名声,我还以为只有我们那一块认识他,知道这个消息,我感到既骄傲又心酸,我的养父生前一直想来一次哥谭,但最终也没能来。 “哦,我很高兴你听说过我父亲。”我笑着对马龙说,“这对我意义重大。” 马龙诧异地看着我,似乎不太理解我的话。正当我还要说些什么都时候,那个老人终于完成了他的作品。 “好了乔尼,我忙完了,你找我……嗯,马龙?你怎么来了?来了怎么不说一声。”老人的回头发现了我和马龙,他语气带责怪但又显亲昵地对马龙说。 “我带了一个人来见你。”马龙显然不太能处理这种亲昵,感觉我对马龙的认识又多了一点。接着他把我引荐给这位老者,“这位是老布什,这位是克拉克肯特。” “你好,布什先生,我是克拉克肯特。”我伸出手和布什先生握手,而布什先生的关注点在另一个地方,“肯特?你和乔纳森肯特是什么关系?” “正是家父。”我回答了布什先生的话。 “哦,你就是乔纳森的儿子。”布什先生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看起来在评估些什么,这挺不尊重人的,但机械师总有一些奇怪的个性,所以我并不生气。很快,布什先生收回来视线,他笑着握住了我的手,说:“哈哈,看起来是个好小伙。”说完,他还用力拍了拍我的手臂。 “他来哥谭的时候被偷了,现在身无分文,来你这找点活给他干,赚点回乡下的路费。哥谭可不适合他这种小乡巴佬。”马龙解释了来此的目的,然后转身走了,留下了我和布什先生。 布什并没有因为马龙的举动生气,甚至还笑着替他解释:“马龙的性格就是这样,你别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没关系的布什先生,而且这几个小时我觉得我足够了解他了。那个布什先生,你这有我能干的活吗?我和父亲学过一些机械学,可以给你打打下手。” “哦,当然,我正好缺一个助手,你瞧瞧我这里乱的,有时候我都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收拾好,只有乔尼偶尔会来一下。现在我带你去看看吧。”老布什非常热情带我参观他的工作间与外边的仓库。我们很快就熟悉起来了,接着我们开始聊到我的父亲,从老布什口中我了解到了一下从前父亲从未提及的过去。 老布什告诉我,他和养父曾是一个大学里的学生,而我的养父要比他小一届。我的养父在学校里就非常出名,因为他是非常激进的自然派。 自然派?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说这样的词,毕竟养父从来没和我说过他在学校的经历,所以我对这个词感到很好奇。 老布什似乎察觉到了我的疑惑,所以为我解答了起来:“自然派就是不支持机械改造的派别。” “可是父亲在小镇上会帮莫尔叔叔调试他的机械义肢。”我并不认为养父是所谓的自然派。他对机械义肢并不敌视。 “哦,孩子,我说的自然派不是说反对机械义肢,事实上乔认为如果残疾导致生活不便,装备机械义肢是有必要的,而自然派反对的是那些为了追求强大的力量或者追求永生而选择进行机械改造。”老布什纠正了我对自然派的误解。不过这种为了追求力量活永生而选择机械改造确实让我感到非常惊讶,我无法想象一个健康的人会选择用改造的方法去改变自己的身体,这样想来我或许理解养父的想法了。 老布什看得出我非常赞同自然派的想法,他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不过他并没有过多去讲述学院里的自然与改造之争,而是和我提起一些他在学院里的见解,以及一些机械学相关的知识与观点。与老布什的聊天让我收获良多,直到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岁的年轻人打断了我们。 “布什先生,刚刚又送来了一批货,待会可能需要帮忙检修一下,好像是来自大都会的莱克斯集团的。”年轻人说。 “好吧,我听见了,乔尼,谢谢你。”老布什回应完乔尼,转头对我说:“好了,孩子,我们来活了,让我看看你和乔学了些什么吧!” 我微笑地接下任务,说:“不会让你失望的,布什先生。”接下来我们都进入的工作状态。 ……………… 不知不觉,我已来到哥谭有三个月了,在老布什的介绍下,我认识了很多新朋友。有性格活泼的乔尼,老实憨厚的约翰,以及总是喜欢嘲讽人但心肠不坏的里昂,当然还有那个经常神出鬼没的外冷内热的马龙。 虽然我是经由马龙介绍才认识老布什的,但在此之前,我和马龙的关系只能算稍微有些认识的点头之交。在码头的三个月,每次见到他,他都只是对我点点头,然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奇怪的是,码头里很多人都觉得我和马龙关系特别好,经常会问我一些关于马龙的事,但天知道我和马龙是真的不熟。可每次我和他们说我和马龙不熟,他们都一脸“好吧好吧,不想说就算了”的表情,搞得我一头雾水。 本来我以为我和马龙的关系就这样了,直到有一天,我在哥谭的小巷子里捡到受伤的蝙蝠侠。哈哈哈,没错,就是那个出道两年半就让哥谭各大黑帮闻风丧胆的蝙蝠侠。第一次听说蝙蝠侠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只是个都市传说,但很多人都是见过他,说他是个长着尖角的恶魔,但老布什告诉我,蝙蝠侠只是个用机械道具打击罪犯的义警而已,因为他有幸捡到过蝙蝠侠损坏的道具。我在老布什的收藏里见过那个道具,已经坏得看不出原样了,可能这就是为什么蝙蝠侠没有进行回收的原因,但从痕迹上看,绝对是大师级的作品。这让我对蝙蝠侠产生了一些憧憬,他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机械师。 我和蝙蝠侠的相遇可以说非常意外,毕竟像我这样籍籍无名的小修理工应该很难遇到像蝙蝠侠那样的大人物,可命运就是这样给我开了玩笑。 事情是这样的,我协助老布什检修新送来的器械时,发现这台老式大型运输机有一个零件损坏了,需要进行更换。老布什让我去东区的的机械厂捡点零件,那附近有一个超大的垃圾场,能捡到不少旧零件。之前乔尼曾带我去过那边,有些拾荒者会卖一些旧零件。我去的时候,东区风平浪静,但回来的时候突然乱起来了,东区的黑帮们似乎在找什么人。我还见到了东区最近出来的超级坏蛋稻草人的手下。为了以防万一,我藏到了一个小巷里。 然后我就被人抵着脖子按到墙上,按着我的人用一种威胁的语气恐吓我:“别动!” 我能非常明显地感受到抵在我脖子后面的刀刃,我把手举过头顶,并尝试和身后的歹徒沟通:“钱包在口袋里,你别激动。” 歹徒并没有理会我的话,我听见他粗重地喘着气,时不时发出闷哼,猜测他应该受了不轻的伤。 “那个,我的包里还有伤药,如果你需要的话,也可以拿走,但是零件希望能给我留下。”我再次尝试开口。 “克拉克?”身后突然低声说了一句。 这倒是有些惊到我了,所以劫持我的人认识我?接着那人退开了,放开了我的脖子。 这时我才有空转身打量那个劫持我的“歹徒”,那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打扮得很奇怪,像一只大蝙蝠。看到这身装束,我想起了流传在哥谭街头的传言,蝙蝠侠。我是真没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蝙蝠侠,而对方可能还认识自己。我尝试观察他,像看看是哪个我认识的人,但对方包裹地太严实,我很难从表面看出什么。 “离开这里!”蝙蝠侠显然不想留在这里被我打量,所以再次出声吼我。 但我现在已经没那么怕他了,我看出他受了不轻的伤,身上装甲的破洞出有血迹渗出。他的右脚似乎崴伤了,走起路来有些颠簸。而且我从他面罩上裸露的部分看出他似乎还中了毒,嘴唇有些发黑,瞳孔都放大了。等等,瞳孔,我知道怎么知道他是谁了。 我尝试用我与生俱来的能力去观察蝙蝠侠的瞳孔,果然让我发现了一下东西。现在我已经知道对方的身份了。 但蝙蝠侠已经不想给我反应的时间,我看他往小巷深处走去,似乎是想翻过尽头的墙离开。我赶紧阻止他:“等等,蝙蝠侠,你现在受了很重的伤,很难在他们的围困下离开的。” “不用你管!”蝙蝠侠语气恶劣的又吼了我,我真想不到他在这个装束下性格是这样的。但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我能听到不远处已经有人注意到这里。于是我猛地扑向蝙蝠侠,将他按到在地上,对方估计有没想到我会扑过来,所以没有及时反应过来。我把他扑倒在地上后,迅速往巷口的方向扔了一个道具,那是我闲着无聊自己做的。那个道具被扔在地上后立刻展开变成一个平整的幕布将我和蝙蝠侠阻挡在里面,接着追踪者很快就找到了这里。 蝙蝠侠很快反应过来,没有挣扎,静静地躺在我身下。追踪者骂骂咧咧地来到巷口,发现里边空无一人,然后又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舒了口气,起身想把蝙蝠侠扶起来,但此时我发现对方似乎因为伤势已经昏迷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现在我需要想办法把昏迷的蝙蝠侠在不引人注意的情况下,带回公寓。这确实有些困难,所幸我最后还是成功将蝙蝠侠带回了公寓。 当我将蝙蝠侠放到床上时,他身上的装备已经被我脱得七七八八了,但不知为何,他总是不愿意让我把他的头盔也脱下来。当我想脱他的头盔时,他总是一副很警觉的样子,肌rou紧绷,像是随时会一跃而起给我一拳。所以我先帮他处理身上的伤口了,至于他中得毒,我只能不停地给他灌水,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期间他曾呕吐过,浑身发抖,我抱着他,尝试安抚他。等他彻底安静下来,我才有空去处理那些被扔在地上的装备。蝙蝠侠的装备对于身为机械师的我还是很有诱惑力的,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见到这样一个大师级的作品。 我把那些破损的装备拿出来,其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蝙蝠侠的腰带,它确实是我见过得最精细的装备,上面有一个防拆解的装置。为了防止这件装备损坏,所以没有尝试去拆解。然后我就去看那个已经破损的抓钩枪,它似乎遭受过非常严重的撞击,以至于弹出装置损坏了。 我把这件装置拆解下来,观察内里的结构。不愧是大师级的装备,设计地非常精细。她的弹射装置和回收装置可以说是我见过最巧妙的设计,能够快速将绳索弹射出去并收回。天呐,我相信任何一个机械师都会为这样的装置喝彩,蝙蝠侠绝对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机械师伙伴,要么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厉害的机械大师。 可能是我过度沉迷于这些精良的装备,没能听见身后的动静,声音当那道低沉嘶哑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时,我吓了一跳。 “没有人告诉过你,拆解别人的装备时,最后得到主人的允许吗?”在床上昏迷的人醒了。 我赶紧从地上站起来,转身道歉:“哦,很抱歉,我不该自作主张。”这时我才看见,那个昏迷时一直不肯摘掉面罩的人终于把他的面罩摘下来了,一张年轻且英俊的脸出现在我面前。这个男人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削瘦苍白的脸,以及那双我一眼难忘的蓝眼睛。这张脸我认识,在报纸上看见过无数次。 “哇哦,布鲁斯韦恩?”我有些震惊地说。 那个坐在床上,此刻还有些虚弱的男人挑了挑眉:“带一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陌生人回家可不是什么好选择,肯特先生。” “哦,好吧,嗯,我以为你是马龙。”我有些尴尬地说,我真没想到蝙蝠侠不是我知道的那个人,但是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两个人会有相同的瞳孔吗? 果然,布鲁斯坦然承认了:“没错,我也是马龙。” 天呐,所以布鲁斯韦恩同时是马龙和蝙蝠侠,这确实有些刷新了我的三观,所以有钱人都有一些独特的癖好吗? “嗯,打扮成蝙蝠的可能只有我一个。”布鲁斯说。 “嘿!我刚刚说出来了吗?”我尴尬地说。 这回布鲁斯没有回答,他指了指桌子上的杯子,命令道:“给我倒杯水,肯特。” 我闻言,马上起身去厨房给布鲁斯倒了一杯水,送到他手中。对方很自然地接过来水,优雅的喝起来。我这才回过神,疑惑自己为什么那么听他的话。 布鲁斯喝完水,脸色稍微好了一些。他将水放到一边,说:“今晚我可能要在你这里住下了,另外,我想借一下你家的电话。”我并不意外,毕竟外边都是在追捕他的黑帮。我把电话拿给他,然后又去了厨房,我今天还没吃晚餐,现在我快饿扁了,今天可以吃我攒了好几天钱才买到的牛rou,土豆炖牛rou加玉米浓汤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等我我晚餐端到餐桌上时,布鲁斯已经穿上从我衣柜里翻出来的衬衫了,而且他看起来对我的衬衫非常不满。 “为什么你的衣柜里都是一些格纹衬衫?”他一边自觉地拿起他那份晚餐,一边跟我吐槽。 “如果你不想穿,可以不穿。”我不满的呛他,明明格纹杉在堪萨斯是非常流行的服饰。 “嗯哼。”布鲁斯并没有理会我的不满,开始享受他那份晚餐,我以为他不会喜欢这种廉价的晚餐,但他看起来并没有觉得不满。他吃饭的样子很优雅,一看就是那种很有教养的人,我想起他有一个英国管家。 真奇怪,布鲁斯现在浑身是伤,但不知为何,他在我眼里总是有种奇特的美感,这让我始终无法集中注意力。 “再不吃,你的晚餐就要凉了。”布鲁斯的话让我回过神,我赶紧解决完我的晚餐,然后收拾碗碟去清洗。 “帮我拿个干净的毛巾过来。”布鲁斯又在那指使我了。 “好的好的,布鲁斯少爷,需要杯子吗?”我不耐地回他。 “有就最好了。”布鲁斯一点也没推脱,完全把这里当自己家一样。 我把洗漱的用品拿给他,让他去卫生间洗漱,等我俩都收拾完,已经快到后半夜了。明天我还得去老布什那上班,所以我打算睡了,但布鲁斯非常自觉地霸占了我的床,想到他还是伤患,我直接去睡了沙发。就这样,一夜无话。 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布鲁斯就已经离开了,还给我留下了一打钱和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换张更软点的床吧,还有添点其他衣服。B” 呵,这人有时候真的很想让人打他一顿。我从没遇见过像布鲁斯那样的人。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布鲁斯像是被爱神牵了线,几乎每天都能遇见。 去老布什那里经常碰见马龙,跟着老布什参加机械研讨会碰见布鲁斯,去零件厂捡垃圾遇见打击罪犯的蝙蝠侠。 自从我们说开了以后,布鲁斯可能真的把我家当他的安全屋,经常不请自来。不过我也不是没有好处,他有时候会带一下蝙蝠侠坏掉的工具,这些大师级的作品给了我很大灵感,当然他也会拿走一些我新研究出来的实用道具,或者把一些道具丢给我,让我去修。这让我们的关系突飞猛进,成为了实际上的挚友。而我也因此认识了阿尔弗雷德先生,蝙蝠侠最好的搭档,也是布鲁斯的全能管家,蝙蝠侠很多装备都是出自他的手中,当然布鲁斯自己也是一个很有经验的机械师。 我在哥谭呆了整整四年,这四年来,蝙蝠侠的敌人不断增加,有爱好猜谜语的爆炸狂,还有贩卖违禁品的黑帮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