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谢兰,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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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一觉得谢兰有点像海,那儿的味道是咸湿的。他品尝着海的边缘,鼻尖抵在湿黏的内阴上,温热的呼吸一下下如同和煦的海风抚过。 他的舌头探进yindao,感受到不甚明显的挤压。很多人认为女A的yindao已经变成了一种装饰,她们很难通过插入体会到快乐,其实不是。 就像男人可以通过肛交获得快感,女A也可以通过yindao再次达到高潮。 简一的舌头往里面进去一点儿,谢兰没有拒绝,反而把整个身体往他的脸上压了压。 海水的味道更重了。简一的手扶着谢兰的大腿,埋头去吃,感觉她好像海葵般翕张着自己的身体,这时候他觉得她是暂时属于自己的。 他的口活就那样,谢兰皱皱眉,教他:“你的舌头不能往这儿舔吗?” 简一只好按她说的来,口了半天舌头都舔酸了,谢兰还是没感受到多少快感。他很挫败,问谢兰:“我是不是……很不好?” 谢兰倒没指望他能舔出什么名堂,一边干他一边说:“以后多试试就好了。” 天已经完全亮了。客房的窗帘不遮光,有明亮的光被切割了一角铺进地面,还有一部分落在简一的脸上,他处在半明半暗的交界,眼神朦胧地看着谢兰。 谢兰没有干他很久。简一缓过来后她把他搂起来喂药,简一傻乎乎地吃完了才想起来问她:“那是什么?” 谢兰说:“抑制剂。” 屋里没有,她特意找人送过来的,结果一进来就看到简一在自慰。她又不是尼姑! 吃了抑制剂,简一就好多了,没有那种随时随地不顾一切想要交合的欲望。谢兰去洗了个澡,穿衣服的时候简一问他:“要不要吃个饭再走?” 谢兰说:“不用。” 简一就没有再留她了。 生日过完没多久,简一就得进组了。 王看山这人虽然玩得花,拍电影还是很认真的。因为背景是民国时期,还涉及戏曲元素,所以大伙儿都得先闭关学几个月戏曲,再开机拍摄。 简一要演的角色名叫方存。方存出身梨园,后来被文素汐她爹收入房中,成为了府中唯一的男姨太。 方存这人模样甚好,文老爷曾夸他“金相玉质、霞姿月韵,有卫玠之貌,潘郎之风,似雪做的娇儿,水凝的冰肌骨。” 方存出身下九流,母亲是个没什么名气的娼妓,但也在妓院里把他拉拉扯扯地长大,等再也留不住了,就送去戏班子学唱戏。 自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母亲。 他模样俏,从此就走青衣的路。唱、念、做、打,戏为人生。等他登台一唱《贵妃醉酒》,立时名满京城。 多少人物豪掷千金只为请他吃一顿饭,然而文老爷一句话,再美的蝴蝶也得被关进玻璃瓶中。 戏衣落灰,头面封匣,盔头被束之高阁,他穿上裁剪得体的旗袍,寸寸套上玻璃丝袜,蹬着一双磨脚的高跟鞋,腰肢似被风吹拂的杨柳,一摇一扭地去勾引这座宅子的主人,他日后的天——文老爷。 起先文老爷还爱他爱得紧,后来新人进门,他穿再漂亮的旗袍也无人欣赏。然而他还是美的,坐在门槛上发呆时,像是萧瑟秋风里一只羸弱的蝴蝶。 文素汐路过时,他叫住她:“大小姐,您要听戏么?” 文素汐说:“我不听那旧玩意儿。” 傍晚时她路过他的远门,听他在里头咿咿呀呀地唱戏,唱得仍旧是那段让他声名鹊起的《贵妃醉酒》。 文素汐在门外站了一会儿,推开门,看见一个头戴凤冠,着红缎绣花的美人。美人手捧金盅,口中清唱:“人生在世如春梦,奴且开怀饮数盅。” 他唱得过于投入,以至于等一曲唱罢,才看见站立许久的文素汐。 他的哀愁是如缕的秋风,是庭院梧桐锁住的清秋,文素汐被他那一眼看得浑身发颤,连招呼都忘记打,逃命似的离开了。 她浑身发抖,有种说不上来的恐惧。等晚上入睡时,她才渐渐冷静下来。然而等第二天一早,她却听人说五姨太吊死在了房梁,穿着的,是那身贵妃的行头。 五姨太,就是方存。 方存这个角色在剧中戏份不多,主要是作为女主的白月光在她的记忆中反复出场。 王看山曾想让新人来演方存,但又总觉得差点意思。方存这角色不仅要好看,还要有种“端着”的清冷。新人的长相不算差,但大约是久经风月场的缘故,总有些轻浮。可简一不一样。 见到他的第一眼,王看山有种方存活了过来的感觉。 那天他穿了件白色羽绒服,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帽子一盖,遮住了半张面。 等把这些都除去后,便露出一张皎如明月的脸,真是“金相玉质、霞姿月韵,有卫玠之貌,潘郎之风,似雪做的娇儿,水凝的冰肌骨”。 也难怪谢兰最近爱他爱得紧,还特意叮嘱王看山,简一过来演戏是体验生活的,不是来挨骂的。 中译中就是:他要受委屈了你就卷铺盖滚蛋吧。 虽然谢兰并不指望简一能演出个什么名堂来,但简一对演戏这事儿还是充满热忱的。在电视机还没普及的时代,能够上电视是多么厉害的一件事儿! 王看山特意给他们请了名校的表演老师教他们演戏,每节课简一都听得倍儿认真,笔记都做了好几页,可等一上表演课,他总是表现很差,演得很生硬。戏曲课也是一样的。 一开始王看山觉得他是块未打磨的璞玉,后来发现这就是顽石。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在镜头前没有表现力简直致命。 然而简一这样差,他却不能发火,只能跟编剧们熬夜改剧本,尽量把方存改得往简一身上靠,务必让这层皮适应简一而非简一像他。 王看山真的很后悔,早知道方存让新人来演了,随便给简一一个角色好了。不过他也没吃亏,拐着弯跟谢兰说了他的为难后,谢兰很痛快地又给他投了钱。 末了,还是那句话:随他,亏不了你的。 虽然简一在演戏方面缺了点天分,但相处下来大家都还挺喜欢他的。他脾气很好,对谁都很和气,而且做事认真,剧本上密密麻麻都是笔记,他还特意写了人物小传拿给王看山看。 很意外的,居然写得不错,他揣摩方存的时候几乎把他给吃透了,然而到了表演课的时候,他还是只会生硬地念台词。 教他的老师说:“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戏里的人物,代入自己,更好地体会其中情感。” 简一听了,他把自己想象成方存,把谢兰想象成文老爷,隐约摸到了这个人物的边角。 过去,他是风光无限的名角儿;后来,他是私人藏室里落灰的珍宝。 他爱不爱文老爷?文老爷正值中年,生活阅历社会地位都远高于他,还叫他心肝儿,疼他爱他,他难道不心动吗? 可文老爷的爱是昙花一现的美梦,他抽身离去得那样洒脱,可他呢?他如同愁怨的贵妃,在百花亭唱他的一世寂寞!他的内心难道不痛苦,难道不煎熬吗? 这个方法让他在下一次的表演课上表现得不错,还被老师夸了。对此他更有信心了。 剧里方存走路仪态婀娜,他走不出那种感觉,正巧剧组的苏清元走路最好看,他就跟对方请教,对方也很痛快地教他。 想要走得风情万种,最重要的就是要把腰肢扭起来,胯往外顶。他示范了几步,那纤腰似蛇,呼之欲出的色欲。 苏清元跟简一说:“你走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一条蛇,蛇怎么爬你就怎么扭。有没有看过《青蛇》?” 简一没看过,于是苏清元买了碟片带他一起看。看完之后,他觉得刚变成人的小青走路时最有意思,她犯蛇懒,走两步人腿就并做蛇尾。 她说话也很有趣:“真无聊,这就叫脚?本来是一条软rou,现在分开两边,还有十只叫做甚么脚趾。人呀?做啊做的,真是蛇都死。” 是啊,做人多麻烦,光是走路都走出了一门学问来。 看完《青蛇》,苏清元又带他去买别的碟片。有喜剧、悲剧、恐怖片,还有外国的片子。 有时候太晚了苏清元就睡在他这儿,没睡着的时候两个人就聊天,苏清元说:“原本方存这个角色是我来演呢。” 简一不知道有这回事,立刻就愧疚了:“对不起。” 苏清元就笑了:“托你的福,我现在的角色好多了。” 他的双手枕在脑袋下,说:“我从小就想当明星。那会儿我们村里每周末都会放露天电影,我每次都早早地坐在那儿等着。等着等着,我就跟那个放映的小子谈恋爱了。他经常说我能做大明星,说得多了我就信了。到了年纪他说要娶我,我不肯,背着个行李来这儿找我的明星梦。” 说到这儿他自嘲地笑了:“结果大明星倒是没做成,一转眼我就快25了,还在演三级片的男主角呢。” 话题陡然承重,虽然简一不知道什么叫三级片,但还是想要安慰他。 可他绞尽脑汁想不出什么话,最后憋了半天,说:“我没有梦想。” 他的本意是想说,苏清元至少还有梦想,但他什么都没有。他活得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有时候甚至都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活着。 苏清元说:“你才多大呢?想不明白也很正常。” 简一说:“可我已经18岁了。” “那也不大呢。”苏清元轻声说,“如果可以,我也想一直18。” 他十八岁的时候来到这儿,一晃眼也过去这么多年了。如果那时候他选择结婚,会不会不一样呢?他不知道,也不愿去多想那条他已经放弃了的路。 跟苏清元聊完了,简一却睡不着了。他睁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尽管什么都看不见,他的心砰砰直跳。 他的心中有种莫名其妙但来势汹汹的渴望,他想去见谢兰,一路狂奔到她跟前。不为别的,他想问她在十八岁的时候在想什么,在干什么。他对她的过去充满了好奇,因此也渴望自己成为她未来的一部分。 他爬起来,拿出手机,偷摸进厕所给谢兰打电话。然而临了他又害怕了。他害怕谢兰不接电话,又或者接了电话正在别人的床上。 他握着手机,把谢兰的电话打好又删掉再打好,却迟迟按不下播放键。 最后他也没有打电话。 他握着手机,在马桶上坐了一会儿,又灰溜溜地躲进被子里。 夜色很浓,今晚无月,唯有零落的星子点缀于夜空。海水晃荡着幽蓝的莹光,潮湿的海风送来鸥鸟的鸣叫,在低沉的波浪声中,一艘大船靠近了港口。 刘大武下了车,到了货船附近时已有船工在卸货了。大兵见到他,快步迎上来:“老刘,货都在这儿了,您看看。” 他指使一个工人打开一个箱子一角,里面是一瓶瓶红酒。他拿出放在最后一层的一瓶,打开酒塞,递到刘大武跟前。 里面没有红酒,只有包好的毒品。 刘大武的手一下就抖了,激动的。他把瓶子递还给大兵,说:“快点,都搬上去。” 这只是普通的货轮,载重5000吨,但去开人和正经货的重量,毒品的重量也有1吨。 看着货都被搬上货车,刘大武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只要这批货从谢兰的港口出去,那她就别想把自己摘干净。他在心里畅享了一会儿美好未来,回过神时发现车子没有动。 人声不知什么时候听不见了,货车司机从车上跳下来的那刻,他的手比脑子更快地掏出手枪,射穿了对方的手臂,然后飞速跑进附近的仓库里。 仓库很大,地形复杂,而且现在天色已晚,适合他躲藏。 黑暗中,一切感官都被放大。他似乎能听见蚂蚁在地上爬行的声音,甚至听到箱子里面传来轻响。 外面是混乱的人声,警笛的长鸣声以及枪声。他知道大兵有枪,他手里的枪就是从大兵那儿弄到的。 他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仓库的大灯开了,整个仓库亮如白昼。他猫下腰,把自己藏进去。他已经能听见脚步声了。 像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要么是猫吃掉老鼠,要么是老鼠捉弄小猫。他觉得自己是杰瑞而非过街的老鼠。 “找到你了。” 他甚至来不及去看谢兰的脸,就掏出了枪。但谢兰一脚踹在他手腕上,他的手腕一松劲儿,手枪就脱手而出,摔出去老远。 他知道自己要完蛋了。他的心中有一腔怒火,愤怒驱使他犹如困兽般扑向谢兰。 谢兰屈腿,腿肘顶得他五脏六腑都移了位。过去她曾在地下拳场打拳,靠着从无败绩的辉煌成就入了老陈的眼。 老陈说她是条好狗,守得住院子,咬得死敌人,没想到最后这条狗转头咬死了老陈,现在到他了。 刘大武想去锁她的喉,但被她抓住手臂,肩膀腿下一使劲,重重地把他摔着地上,脑袋鼻子都出了血。 谢兰打上了头,骑在他的身上,硬如铁的拳头一下下砸在他的脸上,另一只手则死死地掐在他的脖颈上,力道之大几乎要把他掐死。 疯狗!疯狗!疯狗! 他在心里骂了数声,模糊的眼看着那双幽幽的绿眼睛,喉咙里艰难地吐出两个字:“谢……芜……” 他的嘴角流出了血迹,并随着他说话不断冒出更多。 “咳咳……谢芜……出,出来……谢芜……” 谢兰的手松了劲,那双阴狠的绿眼睛露出茫然,她愣神的那刻,刘大武反扑过去,把她重重掼在货架上,货物哗啦啦地倒了一片。警察已经听着声音往这个地方赶来了,刘大武心知自己再不走恐怕就来不及了。 他拖着身体一瘸一拐地往手枪落下的地方走。 忽然,他听到了一个凄厉至极的女声:“不!不要——!”是谢兰的,不,是谢芜的。 谢芜的脸上露出惊恐的神情,她的手脚却那样麻利地扑过去,先刘大武一步抢走了手枪。 她颤抖的手把手枪抵在了肩肘,谢芜说:“谢兰,你不能……”她的声音戛然而止于枪响的那刻。 刘大武也再一次看见了那双如饿狼的绿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