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来自未来 第2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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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张巡抚!” “这书写得太好了!” …… 不过最初的激动过后,这些人也疑惑:“这书到底是谁写的?” “这里面的故事我看着眼熟,张巡抚审案子的时候审到过,但又有些出入。” “这茕独散人对我们临湖县知之甚详,他是临湖县的人?” “这人到底是谁?” …… 黎青执写的这书,里面有些故事是有原型的。 其他地方的人不知道,临湖县的人却是知道的,他们找到书里写的人的原型,询问他茕独散人的事情。 这茕独散人,必然跟这人聊过,才能将这人的苦难悉数写出。 结果……黎青执写的故事里的原型人物一脸懵——他没见过什么茕独散人啊! 他家的事情,他就跟村里人说过。 而且这书里写的,跟他的真实情况也有点出入…… 临湖县的读书人:“……”所以这书不是百姓口述的? 但毫无疑问,这书也不是空xue来风的,那茕独散人,必然在临湖县住过! 就不知道这人到底是谁…… 崇城县。 农历六月,换算成公历,那就是七八月份,放现代,这时候是暑假。 可惜这个时代是没有暑假的,黎大毛他们每天都要去上学。 不过他们已经比其他人好很多了,毕竟他们只上半天学,回家之后,黎青执还不拦着他们,愿意让他们尽情玩水。 只是这么玩多了之后……黎大毛黎二毛又变黑了。 黑乎乎真可爱。 黎青执对这两个孩子特别喜欢,路过的瞧见,抓起他们小黑手就亲了一口。 夏天蚊子多,两个孩子身上少不得被蚊子咬,黎青执还用异能给他们治了治。 现在他的身体已经好了,异能也就宽裕起来,他平日里不仅会给黎大毛黎二毛做些小治疗,还会修复金小叶身体里的暗伤,或者帮金父金母调理下身体。 两个老人已经掉了的牙齿长不出来,脸上的皱纹什么的他也没帮忙消掉,但他们的内脏器官,现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 只要他们多注意点,活到七八十岁没问题。 借着方锦娘怀孕,黎青执还给方锦娘把脉,并借此把放锦娘的眼睛稍稍治好了一点。 他每次都只治疗一点点,方锦娘也就没有意识到不对,只以为是现在针线活做少了,因而眼睛又变好了。 要知道她的眼睛,本来就是没有问题的。 方母和方子荐离开了崇城县,方绣娘虽然毁了自己的脸,但也在省城安顿下来,再加上肚子里有了孩子……方锦娘现在,比以前要开朗许多。 “晚上要去夜市逛吗?”黎青执问黎大毛黎二毛。 灯会已经改成夜市了,没有之前那么热闹,但每天晚上,还是有一些人去逛。 黎青执一家,只要不下雨就都会去。 “去!”黎大毛黎二毛乐此不疲。 “那就去吧。”黎青执笑起来,又对两个孩子道:“大毛二毛,爹明天就要去府城了,应该会去好几天,到时候就不能带你们去夜市了,你们想去的话,让娘带你们去。” “好。”两个孩子应了。 黎青执要去府城的事情,早就跟他们说过,他们已经有了准备。 黎青执这天,又带着他们去了灯会,还给他们买了一些小东西。 而第二天……他坐上金小树的船,让金小树送他去府城。 船上除了他和金小树,还有用木桶装着的几桶卤味。 这卤味是凌晨做好的,而他们天刚蒙蒙亮,就从崇城县出发去府城了。 这船中间有个可以遮阳的棚子,换作往常,黎青执肯定坐里面,但现在里面放满了卤味。 黎青执只能带了个斗笠坐在船头。 他最近事情挺多的,都没时间好好享受生活,这样在船头吹风也挺舒服。 可惜船在行驶,他不能钓鱼。 看了看周围的风景,黎青执又去看金小树,然后就发现……金小树真的越来越糙了。 刚认识金小树的时候,他高高瘦瘦完全是少年模样,可现在……他被晒得黝黑,吃得好再加上划船,胳膊还变得非常粗,肩背也厚实。 就金小树这样子,说他二十几岁也是可以的。 “姐夫,你越来越白了。”金小树看着黎青执,忍不住道。 他姐夫现在看着依然有点瘦,也不知道为什么总不长rou,但他的样子真的好看了很多。 那皮肤白白净净的……一点不比他媳妇儿差! 黎青执道:“我天生皮肤白。”他这是真话,他这身体,先天条件其实非常好。 他的母亲是个大美人,兄弟姐妹都长得不差。 当初原主一路逃难来到庙前村,皮肤都糙了,但依然是庙前村最帅气的男人。 至于现在……他用异能把体内的杂质都排掉了,相貌自然越来越出众。 尤其是皮肤……他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瑕疵,这在这个时代,绝对非常少见。 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他是不介意自己皮肤黑一点,脸上毛孔什么的大一点的,但他的异能一直在体内流转,他就算不刻意做点什么,自己的身体状况也会不自觉变好。 “姐夫你现在的样子,跟以前真的完全不一样了。”金小树又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养尊处优,”黎青执看向金小树,“小树,你别嫌麻烦总是不戴斗笠,你这脸本来就黑,晒多了更黑,要是你不注意点,再过几年,说不定别人会以为你是锦娘的爹。” 金小树:“……” 仔细想想,还真的有可能? 他们村那些跟方锦娘一个年纪的男人,跟方锦娘站一起,看着像是方锦娘的长辈! 两人出门很早,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到了府城。 金小树直接就把船停在了他给方绣 娘租的铺子后面。 今天是方绣娘的卤味铺开张的日子,方绣娘早就在等着了,看到他们,立刻道:“你们吃过了吗?” “我们早上在码头那边买了吃的,吃过才来的。”金小树帮着把船上的卤味搬到铺子里,把里面的卤味倒进方绣娘准备的容器之后,他才回到船上:“绣娘,我要送姐夫去书院,先走了。” 他说完,载着黎青执就去崇文书院。 路上看到有卖饭团的摊子,金小树道:“姐夫,我要买个饭团吃,你要吗?” 金小树和黎青执早上确实是吃了才来的。 但他们出门的时候才五点多,金小树这一路又一直在摇船……他早就饿了。 方锦娘没来,在方绣娘那边吃饭不方便,之前方绣娘问的时候他也就什么都没说,现在却想吃点东西。 黎青执道:“给我买一个吧。” 听黎青执这么说,金小树就买了两个饭团吃。 这饭团是用糯米饭做的,中间包了用豆腐干炒的咸菜,一口咬下去特别香,也很适合劳动人民吃。 黎青执有点想念上辈子末世前吃过的饭团,那时候里面还包了油炸花生、复炸过的油条、蛋皮,还可以放rou松。 可惜,现在油炸花生不便宜,人家不会往里放。 金小树三两口吃掉饭团,又拿出一个装满茶水的水壶喝茶,吃完有种活过来的感觉,继续往前划船:“姐夫,这饭团挺好吃的,等下我再来买一个,回去的路上吃。” 他现在已经饱了,但回去的路上多半又会饿。 “行,等晚上,你再去你姐那里吃大餐。”黎青执道。 “我到时候一定多吃点!姐夫,常瞻的手艺真的太好了,普普通通的东西,他一做就变得非常好吃。” 金小树把黎青执放在崇文书院附近,就离开了。 黎青执拎着一个箱子,背着一个箱子,进了崇文书院。 现在离院试只有两个月,他确实该好好读书了,暂时也没有其他事情需要他做。 他给苟县令提了意见,说了盖学堂的事情之后,苟县令已经去忙活这件事了,但这并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办好的,别的不说,建学堂首先要有地有房子! 而且只黎青执和朱前两个人办学堂,到底有点少了。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收夏粮的日子…… 黎青执觉得,应该要等他参加完院试,这事儿才能办成。 现在的话,他就专心读书吧。 周山长早就交代过,黎青执很快就见到了周山长,然后又去朱寻淼的房间,和朱寻淼一起住。 崇文书院的学生都是住在书院里的,两人一间屋,当然多出钱也可以一人一间。 朱寻淼多出钱,一人住了一间。 但他之前就邀请过黎青执,说是黎青执到崇文书院读书的话,可以跟他住一间。 崇文书院的住宿条件挺不错的,一间屋差不多有四十个平方,两侧是两张床和衣柜,中间则放了书桌。 朱寻淼已经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了,他手头又非常宽裕……黎青执发现自己即便什么都不带,都能在这里住得舒舒服服。 “书院不让带小厮,但可以花钱请书院里的人帮忙整理屋子洗衣服……”朱寻淼给黎青执介绍崇文书院:“学堂里的饭食分三种,一种是最便宜的,每顿一菜一汤加上米饭,花不了多少钱,还有一种贵一点,两菜一汤其中还有个大荤,第二种就是自己花钱请厨房做……我中午吃两菜一汤,晚上都是花钱请厨房做,黎兄你跟我一起吧!” “好。”黎青执笑着答应。 黎青执说是来读书,但并没有像朱寻淼一样去教室里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