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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生死狀

    

第九十八章:生死狀



    到了第二回升堂那日,府尹劈頭便問趙野那方,新證人何在。

    林訟師稟道:“雖尋著證人下落,可惜彼已身故,無法作證。不過趙野媳婦曾找到證人遺下日志簿冊,上頭載明伍乞兒未死。”

    伍大娘在公堂上一徑低頭靜默,不到府尹問話絕不抬頭吭聲,尤其迴避趙野所在方向。當林訟師提及伍乞兒未死,她身子微微一僵。

    府尹因問道:“簿冊何在?”

    林訟師道:“啟稟大人,為天運一幫伙計毀壞。事發後,天運那幫伙計逃匿無蹤。不過學生找著已故證人遺孀作證。”

    那寡婦上堂作證,原婉然確實找上她家,翻閱過亡夫記事簿冊,至於簿冊上寫的什麼,她不識字,亦未看過。彼時她下廚房燒水,不知怎地昏倒了,醒來後由原婉然那幫人嘴裡得知天運伙計找過麻煩。

    府尹搖頭,“如此說來,趙家媳婦與趙野乃係夫妻至親,有包庇之嫌,又只得她見過簿冊,一面之詞未可作準。”

    伍大娘雙手合什,悄聲唸佛。

    林訟師道:“大人說的是,不過學生這方找著新的人證——伍乞兒。”

    伍大娘唸佛聲戛然而止,尖聲道:“大人,我孩子早死了。趙野他們打算拖延官司,晚死一時是一時。”

    府尹道:“休得鼓噪,是非曲直本官自有計較。”

    林訟師那廂又上稟,己方推論乞兒生病受傷,伍大娘必不忍遠離愛子,便僱人盯稍伍大娘。

    他們僱了幾個樑上君子,這些人專幹雞鳴狗盜勾當,生計所需,小至物事,大至環境,觀察變化最是細心不過。這幾人分駐在伍大娘幾個日常停留處觀察,找著一條線索。

    伍大娘聽到此處,還算鎮定,及至林訟師問她,是否日日黃昏進東王觀燒香。

    她眼神閃爍不定,有些結巴,“我燒香……燒香礙著誰了?”

    林訟師道:“您故舊街坊鄰居都說,從前您鮮少敬神禮佛,何以變了常態?”

    “這……我臨老改了脾性難道不行?”

    “不,您藉燒香確認您兒子伍乞兒安好。”

    伍大娘尖聲道:“你有完沒完,都說我兒子早死了,這會子人不知投胎到哪塊地界去了。”

    林訟師掉頭不理,請府尹根據他早先呈上的證人名單,傳召諸人作證。

    府尹準請所請,林訟師便先請東王觀一位老道士上堂,問他可認得伍大娘,老道答是,近來她日日進觀燒香。

    林訟師又問,伍大娘燒香可有什麼古怪處。

    老道答道,伍大娘上完香,插香之前,總格外認真端詳爐內線香。

    林訟師又傳一位少年,讓他自報身分,他報了名姓,自稱是城南一家客棧伙計。林訟師又問老道士可認得那小伙計,老道士說,這位後生也是觀內香客,這陣子天天出現,說來和伍大娘同期開始進觀上香。

    林訟師問老道士,小伙計拜神時辰可有一定,老道士說了個大致時間,並說總在他離開後一刻左右,伍大娘便來了。

    伍大娘原先見到小伙計,面露茫然,待聽到老道士提及他上香時辰,神色便不好了。

    林訟師又問小伙計,老道士所言是否屬實。小伙計被傳喚入公門已自不安,再有老道士作證,便承認了。

    訟師又問老道士,小伙計上香,可有什麼不尋常舉動。

    老道士說,小伙計上香從不按規矩。道觀上香慣常三炷,小伙計回回請十炷香。此外,按上香規矩,插香入爐時,該依序插在爐中、右及左方,並且香與香之間距離在一寸內。小伙計則不然,他將立香分成一到四炷,每日按不同次序,插在爐內東西南北四角。

    老道士又說,他教過小伙計幾次規矩,小伙計只是施筆香火錢打發,說他自有道理。

    林訟師問小伙計,如此上香是何道理,小伙計面露難色,來回以“他喜歡這麼上香”為理由搪塞。

    林訟師便道他已知此事內情,亦且掌握證據,小伙計若不從實招來,在公堂上撒謊矇騙,按律不止問罪,沒準要當成從犯發落。

    小伙計受逼不過,只得道他受客人指使。

    那客人名叫吳安,自言來自定州,旅途染病,帶著小廝在客棧賃房休養。為祈福故,他差遣小伙計每日進觀上香,叮囑他在香爐內插香,說是定州獨有的祈福方式。

    林訟師向堂上稟報:“大人,那吳安便是伍乞兒,利用插香方位及次序作暗號,和他母親確認安好。”

    伍大娘在旁聽著,面色由蒼白轉作泛青,然而當吳安主僕上堂,她瞥了一眼便轉頭不看,神色冷淡,如見陌路。

    那吳安滿面病容,面黃肌瘦,腦袋以頭巾盤纏包掩至耳下。他在下人攙扶下進得公堂,見到伍大娘亦面無表情,掃向跪在另一端的趙野,立時咳嗽,頭倚向下人肩膀,恰好遮住臉。

    府尹讓他報上來歷,吳安自稱姓吳名安,定州人氏。問他因何奇裝異服纏頭巾,他說那是故鄉服飾,況且自己病未大好,頭腦忌見風。

    府尹教師爺告知他伍大娘狀告趙野殺人一案,以及趙野那方指稱他乃案中死者伍乞兒。

    “大人冤枉啊,”吳安用一口與京師大大不同的口音喊道:“草民素來不識什麼伍七兒、伍八兒。”

    “定州距離京師百里以上,按律你行前得在當地官府開路引,註明身分,路引呢?”

    “草民病中疏忽,丟了。不過大人盡可派人去定州詳查。”

    堂下聽審的原婉然不由將臉側向身旁韓一,真教他說中了伍乞兒的招——以查明來歷為由抵賴身分,並且拖延官司。

    韓一輕拍她肩膀。

    府尹又問吳案的下人,下人稟道他由牙人仲介幹活,只管服侍吳安,並不知其來歷。

    府尹跟著問趙野,“你可認得吳安?”

    趙野打量吳安,道:“稟大人,這吳安與當年伍乞兒眉目有幾分相似。”

    吳安喊道:“你生安白造,老子自姓吳,不姓伍。”

    趙野向府尹道:“大人,草民打黑擂台時,曾咬下伍乞兒左耳。”

    府尹令衙役扒開吳安頭巾一看,果然他左耳缺了一大塊。

    “大人,小的幼時教野狗咬去耳朵!”伍乞兒辯道,說到“野狗”不覺切齒。

    府尹又問伍大娘,可認識堂上這位自稱吳安的男子,伍大娘大聲答道:“不認識,見都不曾見過。”

    訟師便傳物證,呈上當年伍乞兒打黑擂台捺的十指指印與雙手掌印。

    伍大娘雖無知,經人指使以生死狀狀告趙野,依稀猜到每人的指印掌印包含什麼可茲辯識身分的特徵,因此聽說林訟師提出兒子的生死狀,立刻伏地便拜。

    “大人,您別教那訟棍作假哄了去,民婦向天運的歸有財討要趙野的生死狀,一併想要回我兒子的那分,當個念想。歸有財當時說找不到,沒留下。”

    林訟師傳歸有財,歸有財聲稱直到上回升堂,他都沒找著伍乞兒切結的文書,前些時日打掃旮旯兒找著了。

    堂下原婉然等人心知肚明,歸有財一直握有伍乞兒的生死狀。

    當誣告官司主謀向歸有財索買陳年生死狀,歸有財直覺其中有貓膩,便留了一手,藏起相干證據,包括趙野對手伍乞兒的生死狀。他尋思靠這些物事,沒準還能再賺上一筆。

    果然稍後有人找上門,索要相關證據,然而來者是金金旺。

    歸有財父親和金金旺的祖父屬同輩,兩人都由市井小卒白手起家,兩家賭坊曾經很是競爭過一陣子。金金旺祖父做生意放長線釣大魚,而歸父只管眼前幾尺地,日子久了,金家發達,歸家一年不如一年,當天運傳至歸有財手裡,業已虧空不少。

    屋漏偏逢連夜雨,歸有財染大病,藥錢花費甚鉅。他為了還債,並且在身後給家人留下一筆安家銀兩,不得不轉讓賭坊。

    歸有財因此對金家百味雜陳,他從小耳聞目睹歸金兩家賭坊爭雄,自家教金家漸漸甩在後頭,再也追不上人腳蹤,妒恨不已;再者,金家財力吃得下天運,做買賣還公道,他表面對前來議價的金家人冷淡以對,其實作夢都在懇求金家趕緊接手天運這個爛攤子。

    但金家遲遲未就收購賭坊一事給出準話,教歸有財好似救火沒水,成日乾著急,原有鬱恨跟著翻倍。當他遇上金金旺這個金家嫡孫上門蒐求證據,當下決心不賺錢了,只丟出邊角料訛銀整人,出出憋了許久的惡氣。

    韓一猜度不到歸有財肚子裡藏了這些彎彎繞繞,倒是料中此人狡滑貪財,先撒謊未留生死狀,又一樁官司兩頭賺,很大機會他不止留存趙野的生死狀,連伍乞兒那分也留著待價而沽。

    他許諾歸有財一筆銀兩,好說歹說,歸有財總不肯鬆口。

    代表天香閣陪同前來的吳叔實在氣急,露出鬍子瞪眼睛的苗頭,歸有財倒樂了。

    “怎麼著,想揍我一頓是吧?”歸有財笑道:“我早死晚死都是死,你打死我,我家還倒賺你一筆燒埋銀子。可惜呀可惜,打死我也沒生死狀。”

    他已將家人送走,孤家寡人,還真有些視死如歸的氣魄

    韓一料定歸有財硬心腸,又不懼死,尋常哀求打罵到他身上皆無法奏效,便走了姜懷恩的路子。

    姜懷恩那頭仍在尋找趙野生父,他承諾傾力相助,又告訴韓一等人,果真不能讓趙野脫罪,也別倉惶,他自有安排。

    姜懷恩那樣的人幫忙,韓一的計策便好施展了。

    過幾日,歸有財午歇到一半醒來,舉目四望,居然身在一間幽暗房裡。他半坐起身,按在地面的掌心一片濕黏,血腥氣味撲鼻而來。

    一會兒他好容易適應黑暗,低首向觸感濡濕的地面一瞥,貼在他手掌旁依稀躺了個人,動也不動。

    他立刻由屋內血腥氣想到這人是具屍體。

    “啊呀呀呀呀呀!”剎那歸有財恢復大病以來再不曾有過的靈活,一躍而起要敲打牆壁呼救。

    說時遲那時快,房門開了,一個漢子幽魂一般現身,他背對燈光,因為高顴骨、地包天,骨骼起伏大,臉上光影構成的形相便分外嚇人。

    歸有財本來驚魂未定,這下更魂不附體了。

    那漢子一把揪過歸有財,如鷹挐雀將他往其它房間拖。

    歸有財到底在父親身邊見識過道上廝殺,在教人拉扯的路上想明白了。

    他說:“你……趙家派你來嚇唬老子是吧?哼,好啊,要命一條,要生死狀休想!”

    那漢子聽若未聞,穿過走道,將他帶到另一間牢房也似的內室。

    室內有一中年男人給綁在木柱上,沒口子喊冤求饒。他神色驚恐,鼻青臉腫,看不出平日是何風度氣質,赤裸的上身亦多青紫,但是皮膚白皙,大腹便便,顯然生平養尊處優。

    他身旁立著一個瘦高男子,將烙鐵放在火爐上炙烤。

    歸有財呵呵冷笑,“別以為你們弄個假刑室就能嚇倒我。老子不是被嚇大的,也早留了心,萬一失蹤,自有人替我報官。到時你們和趙家……”

    揪著歸有財的地包天問:“招供沒?”

    瘦高男子搖頭,地包天便道:“上刑。”

    瘦高男子二話不說,將烙鐵往胖子囚犯身上撳。

    室內哀嚎聲起,歸有財但覺耳膜都要教那慘叫聲給撕裂了。他欲待不信,告訴自己這是對頭作了障眼法哄人,可是衝進鼻孔的皮rou燎焦味如此刺鼻真實。

    地包天好似他肚裡蛔蟲,曉得他不信,便將人往前推,捉住他的手摸上那胖囚犯血rou模糊的傷口。

    歸有財立時汗流浹背——這是動真格上刑了!

    地包天吩咐瘦高男子:“繼續審。”

    室內自然又是嚎叫與rou焦味並起,沒幾下,胖囚犯昏過去了。

    歸有財覺得自己也快昏過去了,他上下牙捉對廝打起來,“你你你……沒王法啦……不要命啦……動私刑……殺人害命……”

    地包天不理歸有財,向瘦高男子道:“你繼續,我先走。”拎著歸有財出房。

    歸有財教人揪著走,踉蹌間瞥及地包天的衣著,那人身上並非普通武裝,似乎和方才動刑男子相似,彷彿同一形制。他因此留心觀察,漸漸有一些些眼熟,但絕非軍服或捕快服飾……

    猛地他腦袋嗡的一聲,認出服色了。

    這是錦衣衛!

    歸有財腦門冒出豆大汗粒,合著他落入詔獄了?

    不,不可能,錦衣衛專治高官顯爵,哪會興師動眾,對付他一個小老百姓?

    他腦袋又嗡的一聲,裡頭像有成群教人捅了窩的馬蜂嗡嗡亂飛亂響。

    今天這一齣戲,全是為了那趙野那小白臉。他傍上錦衣衛作靠山了!

    歸有財骨縫都在冒涼氣,錦衣衛啊,連大臣在自家丟了張麻將牌都查得著的主兒,要查到他將家人安置在何處,簡直不費吹灰之力……

    他正自沉吟,冷不防教地包天重重扯進第二間刑室,一回神覷見房中景象,乾脆厥了過去。

    沒多久,他教一盆冷水澆醒,不等那錦衣衛開口,自個兒一五一十招了。

    誠然他早死晚死都是死,但怎麼個死法還是很值得講究的。比如說病死,雖則算不得好死,和詔獄那等此生不願再回想的場面相比,它在“不得好死”的死法中,簡直堪稱福壽全歸,羽化登仙。

    他乖乖交出伍乞兒的生死狀,也交代杜英生帶著一個姓蔡的跛子找過他問過趙野舊事。那跛子出手闊綽,買走生死狀等證據……

    府尹既得了伍乞兒的生死狀,便喚刑名師爺及仵作共同比對。兩人都說掌紋約莫因為年齡變化,有些許細紋不同,大體相符,指紋則一模一樣,吳安當是伍乞兒無疑。

    府尹向堂下伍大娘道:“伍門常氏,眼下人證物證俱全,你兒子伍乞兒明明在世,你包庇他,更誣告趙野,可知罪?”

    伍大娘叫起來,“大人,人有相似,物有相同,光憑指紋掌紋能作準嗎?吳安真不是我兒子,他真真無辜。”

    那吳安亦連聲喊冤,道:“大人,草民真是吳安,絕不是伍乞兒!堂上叫趙野的這廝,還有告他的老虔婆,草民一個不認識,請大人明察秋毫!”

    府尹道:“光指紋這項便鐵證如山,何況吳安不只與你兒子指紋相同,又對上左耳殘廢一項。”

    “大人,正因為吳安倒楣,左耳如同我兒一般殘缺,教趙野一家盯上了,假造證據冤枉好人。大人,民婦只求幫兒子申冤,萬一害了無辜,就是死都不能閤眼!大人,您上回聽趙野媳婦胡唚,怎地這回不聽我說?大人,人命關天,您不能隨自個兒高興胡亂判案。——怪道近來都說大人霸道專橫!”

    吳安亦喊冤不絕。

    府尹拍下驚堂木,“證據確鑿,容不得爾等狡辯,來人,將伍乞兒送進大牢。”

    衙役依令行事,伍大娘哭道:“大人,牢裡時疫流行,吳安身子骨弱,送進牢裡一準有去無回。大人,您這是枉殺人啊。”

    伍乞兒哭喊:“好個青天大老爺,枉殺無辜!”

    衙役要拖走伍乞兒,伍大娘死死抓住伍乞兒衣角,大哭道:“我替兒子申冤,反倒害了別人家骨rou。大人,我不告趙野了。大人,我孩兒的確自個兒摔死,是我氣不忿趙野日子順遂,誣告他殺人。一切罪過都在老婆子身上,不干吳安的事。”

    堂上亂作一團,府尹喝令衙役拉開伍大娘,將伍乞兒關入大牢。

    聽審百姓交頭接耳,有不為伍大娘狡辯所動,也有同情伍大娘辭色淒慘,心念動搖,以為伍大娘所言為真。

    伍乞兒給拖出堂外,經過那班百姓,其中一個中年人冷不防撲上前,叫道:“這不是我大侄子嗎?”

    他抱住伍乞兒,附耳道:“有人派我救你,隨我行事。”

    跟著他向堂上嚷道:“大人,我認得這人,他不叫伍乞兒,也不叫吳安!”

    _φ(-ω-`_)      _φ(-ω-`_)      作者留言分隔線      _φ(-ω-`_)      _φ(-ω-`_)

    Ⅰ(這則是21年修稿留言)本章刪掉“利用伍乞兒在柱上留下的掌印認人”的舊情節。從前我對在木質或金屬表面能否留下清晰到足以作為證據的指紋掌印就有疑慮,這次校訂舊稿做過試驗,決定刪改。

    Ⅱ這章我預估最晚今天下午能完稿,沒想到爆字數(′;︵;`)

    現在先上這三分之二,晚些補上剩下的部份

    Ⅲ如果順利,明天應該會開臉書粉專(2021年的留言:開過粉專沒開成。臉書要求我上傳照片,我不傳,它就封帳號了)